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发行零售债券

新闻稿

2001年10月22日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发行零售债券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证券公司)今日(星期一)欣然宣布,根据新机制发行首批让一般投资者可向按揭证券公司委任的配售银行认购的债券。按揭证券公司在今日下午举行的签署仪式上分别与道亨银行、汇丰银行及恒生银行签订配售银行协议。

新安排令债券发行机制更多元化,使一般投资者可在以下范筹获益:

(a)多样申请渠道:透过委任零售银行为债券配售代理,一般投资者除了可以亲临各配售银行的106间中的任何一间指定分行申请认购债券外,更可利用这些银行提供的简便电话及网上银行设施认购债券;

(b)更多的年期及回报选择:按新机制按揭证券公司可在同一发行下分拆出不同部份的不同年期及收益率的债券,以配合投资者的不同需要,是次发行的债券提供3年期及5年期两部份以供投资者选择;

(c)发行额不设上限:按揭证券公司只设定每部份认购额不得低于5千万港元的下限,每宗申请的数额及总发行额均不设上限,具弹性地满足一般投资者的需求。

(d)设立市场庄家制度保证债券流通:三家配售银行承诺在直至到期日的期间于营业时间内为零售债券提供作实买入报价。此举确保一般投资者可随时出售持有的债券。为方便配售银行亦可提供卖出报价,按揭证券公司将预留相当于总发行额20%的额外债券作为储备,让配售银行可持续发售债券,以满足一般投资者在第二市场的需求。配售银行承诺在储备债券售尽之前提供作实卖出报价及在其后尽最大努力继续提供卖出报价;及

(e)低交易成本:配售银行只会收取0.15%作为申请认购零售债券的手续费。

有关债券会分为两部分,其年期及息率分述如下:

年期 票面年息率
3年 3.5厘
5年 4.3厘

 

实际认购价将参照发售章程注明的有关外汇基金债券厘定。

认购期由2001年10月23日开始,至2001年11月1日中午12时结束。发行时间表载于附件一。由于申请人需要在其配售银行设有银行帐户及投资帐户,因此申请人应尽早递交认购申请,请勿待至截止认购日期。认购款项在截止日期才会自申请人的帐户扣除。

有意认购零售债券的一般投资者可向按揭证券公司办事处及道亨银行、汇丰银行及恒生银行各指定分行(附件二)索取发售章程,亦可自按揭证券公司网页 (www.hkmc.com.hk) 下载。附件三载有新发行机制及零售债券的说明文件。

按揭证券公司总裁彭醒棠表示:「目前市况有利于推广零售债券予一般投资者。新发售机制让一般投资者在认购及买卖债券时更感方便,市场庄家制度又能保证投资者可以在债券到期前随时出售债券。发售不同年期及收益率的债券能提供灵活性,以迎合投资者的不同需要。发行额不设上限,更可让按揭证券公司尽可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香港按揭证券公司
2001年10月22日

最新新闻稿
修订日期 : 200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