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保险计划

新闻稿

2001年07月18日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保险计划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证券公司)今日(星期三)宣布,扩大按揭保险计划,为按揭成数达90%的楼花按揭贷款提供按揭保险。有关新产品的受保资格载于附件甲。按揭证券公司是继检讨2001年4月推出就按揭成数最高达85%的楼花按揭贷款提供按揭保险的产品后,决定扩大按揭保险计划。是次检讨显示银行熟识承保准则及申请手续,并已作好准备,处理按揭成数达90%的楼花按揭贷款的申请。

由7月20日起,有意申请按揭保险的置业人士可前往任何一家参与银行(见附件乙),就按揭成数最高达90%的楼花按揭贷款申请按揭保险,亦可致电按揭证券公司热线(2536-0136)查询详情,或浏览本公司网站(http://www.hkmc.com.hk)。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
2001年7月18日

附件甲

按揭保险计划
说明文件

根据按揭保险计划,按揭证券公司向核准卖方提供按揭保险,保险额最高可达物业价值的20%,使贷款银行可提供达90%的按揭贷款而无需承受额外风险。按揭证券公司决定扩大该计划的受保资格产品的范围,以就按揭成数达90%的楼花按揭贷款提供按揭保险。

可参加本计划的承按金融机构

  • 须为按揭证券公司的核准卖方/供款管理人。
  • 如按揭证券公司认为个别核准卖方的按揭承保标准未如理想,按揭证券公司有权终止该核准卖方参与本计划的有关安排。

受保按揭的资格

投购本计划的按揭贷款必须符合下述受保按揭资格:

  • 载于「按揭保险营运手册」有关楼花按揭的按揭条件;及
  • 主要合资格准则(见下文) 。

 

按揭保险计划
楼花按揭贷款的受保资格

订立按揭贷款时的原有贷款上限 浮息按揭 : 5,000,000港元 定息按揭 : 4,000,000港元
合资格物业
  • 属于香港特区政府地政总署「同意方案」的物业发展项目。
  • 计划于12个月内完成的物业发展项目。
厘定按揭成数:
  • 订立贷款合约时的最高按揭成数
  • 估值报告
90%(若保险费由银行垫支,按揭成数或会稍高于90%)  

内部专业人士或外聘合格测量师的书面估值报告。该估值报告须同时考虑物业发展商向买家提供的优惠,并必须从物业买入价中扣除优惠的数额。
计算供款额与收入比率:
  • 订立贷款合约时的最高供款额与收入比率
50%
包括借款人全部债务及借款人须于建筑期内支付的租金。计算供款额与收入比率时不得计入担保人的收入。
受雇情况 非受薪的抵押人/借款人一般都不符合资格,但若干类别的专业人士(如:医生、会计师及律师)却不受此限制。
业主自住的规定 业主须在订立贷款合约时声明有关物业将作自住,并于物业落成后3个月内提供文件确认已搬入该物业自住。其后每年声明一次,直至保险期届满为止。
最长原定年期 25 年
信贷 必须进行内部信贷审查,另若受保人有参与CIS或其他信贷资料机构,则亦须向该机构进行信贷审查。

 

附件乙

参与银行名单

 

  1. 美国国际信贷(香港)有限公司
  2. 美国运通银行
  3. 亚洲商业银行
  4. 美国亚洲银行
  5. 中国银行
  6. 东亚银行
  7. 浙江第一银行
  8. 国华商业银行
  9. 集友银行
  10. 万国宝通银行
  11. 中信嘉华银行
  12. 大新银行
  13. 道亨银行
  14. DBS广安银行
  15. 第一太平银行
  16. 华比富通银行
  17. 恒生银行
  18. 香港华人银行
  19.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20. 华侨商业银行
  21. 英利信用财务有限公司
  22.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
  23. 港基国际银行
  24. 金城银行
  25. 广东省银行
  26. 廖创兴银行
  27. 南洋商业银行
  28. 浙江兴业银行
  29. 欧力士(亚洲)有限公司
  30. 海外信托银行
  31. 宝生银行
  32. 上海商业银行
  33. 新华银行
  34. 中国联合银行
  35. 永亨银行
  36. 永隆银行
  37. 盐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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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1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