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管理局、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九广铁路公司及地铁有限公司的债券发行计划

新闻稿

2001年06月11日

机场管理局、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九广铁路公司及地铁有限公司的债券发行计划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机场管理局、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九广铁路公司及地铁有限公司于2001年6月4日宣布,金管局会由2001年9月1日起停止为上述4家公司安排债券发行计划。

因应投资者查询,金管局署理副总裁刘怡翔重申,更改债券发行计划的安排,完全是为了确保严格遵守货币发行局的运作原则。他说:「为了减低对市场造成的干扰,我们决定在2001年9月1日之前根据债券发行计划发行的债务证券可以继续与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互换,直至该等债务证券到期为止。」

他又表示:「换言之,市场庄家若持有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短仓,可继续以该等指定债务工具长仓来补仓,反之亦然。金管局无意就最近对债券发行计划所作的改动,修改现有的贴现窗安排。」

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

新闻组经理冯惠芳    2878 8246或
新闻组经理黄咏华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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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1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