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2000年5月12日)宣布,金融管理专员已根据《银行业条例》批准金东财务有限公司(金东财务)的认可资格由有限制牌照银行,改为接受存款公司,生效日期为2000年5月10日。
金东财务于1980年6月注册为接受存款公司,并于 1991年7月成为有限制牌照银行。金东财务申请将认可资格由有限制牌照银行改为接受存款公司,是基于本身业务需要的转变而作出的商业决定。
继金东财务获准更改认可资格后,香港的接受存款公司数目已增至69家,有限制牌照银行数目则为51家。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