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银行业对非银行中资机构的贷款情况

新闻稿

1999年07月02日

香港银行业对非银行中资机构的贷款情况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公布认可机构截至1999年3月底对非银行中资机构贷款的季度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截至1999年3月底认可机构对非银行中资机构的贷款总额为2,804亿港元,而对上一次于1998年12月底的调查数字为2,975亿港元。3月底认可机构对非银行中资机构的贷款占银行业资产总值的比重为4.1%。截至1999年3月底,在资产负债表内的贷款额为2,551亿港元,而在资产负债表外的贷款额(包括担保书、认可机构代中资机构发出的信用证,以及外汇和衍生工具合约的重置成本)为253亿港元。

与1998年12月底情况相比,银行业对非银行中资机构的贷款总额下跌171亿港元,跌幅为5.7%。贷款额下跌的原因有多种,包括部分贷款获得偿还,以及认可机构在对上一次调查申报的数字有误差。根据申报误差进行调整后,贷款额实际减少158亿港元。

本地银行对非银行中资机构的贷款总额为815亿港元,较对上一次调查减少36亿港元,减幅为4.2%。

贷款总额涉及191家认可机构,其中包括本地和海外机构。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9年7月2日

附件

银行业借予非银行中资机构的贷款情况
(截至1999年3月底)

十亿港元

 

贷款总额

所有认可机构

本地银行

31/3/99 31/12/98 变动
(%)
31/3/99 31/12/98 变动
(%)
广信和其附属公司 5.8 6.2 -6.5% 1.5 1.5 -0.0%
其他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其附属公司 37.2 39.6 -6.1% 9.6 10.2 -5.9%
所有其他* 237.4 251.7 -5.7% 70.4 73.4 -4.1%
总计: 280.4 297.5 -5.7% 81.5 85.1 -4.2%
占总资产百分比 4.1% 4.1%   3.9% 4.1%  

* 包括红筹股公司、H股公司、其他国家或省市政府持有的机构,以及其他所知由中资持有或控制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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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1999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