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新闻稿

1999年02月26日

99年1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新的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结果显示,1999年1月份新借出按揭贷款比上月减少。

1月份新借出贷款总额从12月份132亿元跌至86亿元,跌幅35.3%(12月份增幅为28.6%)。新贷款平均金额由12月份录得的151万元下跌至1月份的142万元。

1月份新批出贷款总额减少15.5%至94亿元(12月份为112亿元)。1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贷款亦减少1.6%,由12月份的73亿元下跌至1月份的71亿元。

在1月份新批出的按揭贷款中,平均按揭比率为56.3%(12月份为56%),贷款平均合约期为213个月(12月份为215个月)。新批出贷款中99.7%与业主自用物业有关。

由于12月新批出的贷款申请减少及1月份市场转趋淡静,1月份的未偿还按揭贷款升幅放缓至0.37%(12月份增幅为1.25%)。截至1月底,过去3个月的按年计算未偿还贷款增长率由12月份的10.5%,升至11%。过去12个月的平均增长率则由12月份录得的9.6%,跌至1月份的9.2%。

截至1月底,按揭贷款拖欠比率(过期3个月以上的按揭贷款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升至0.96%(12月份为0.84%)。

1月份按揭利率进一步下调。新批出贷款中有50.9%以最优惠贷款利率再加0.25厘或以下的利率批出(12月份为33.1%)。此外,以最优惠贷款利率批出新贷款所占比率由12月份的3%,大幅上升至1月份的20.9%。

金管局副总裁简达恒说:「1月份按揭利率持续下降,反映银行积极争取新楼宇按揭贷款业务。」

1月份用以购买中国内地物业的贷款总额由12月份的9,700万元,跌至6,200万元。未偿还贷款总额稍跌1.16%,至75.6亿元。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9年2月26日

 

附件

附件说明

1.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本统计调查并不包括借予公司客户的按揭贷款。

2. 新借出贷款总额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按揭贷款。

3. 新批出贷款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4. 如果按揭贷款的分期还款额已过期超过三个月,到了统计调查报告期结束时仍未偿还,该笔贷款便被列为「过期贷款」。拖欠比率指过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加权平均比率。

5. 第二按揭计划指除了银行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银行批出贷款的部分。

6. 平均按揭比率、贷款平均合约期及与业主自用物业有关贷款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银行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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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1999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