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 - 按揭担保计划

新闻稿

1998年12月03日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 - 按揭担保计划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证券公司)董事局已原则上同意该公司与按揭保 险公司合作推出按揭担保计划,让置业人士能够获银行提供按揭成数高达八成 半的按揭贷款。

根据建议计划,按揭证券公司会向贷款银行(须为按揭证券公司的核准卖方) 提供担保,担保额最高达物业价值的15%,并会收取担保费。按揭证券公司 会向按揭保险公司购买相等于担保额的保险,以便将担保涉及的风险转移至按 揭保险公司。(请参阅随附的技术文件所载有关建议方案的详尽内容。)

按揭证券公司主席曾荫权表示:「对置业人士、银行、按揭证券公司和保险业 来说,这是一个令各方得益的方案。这项安排也有助促进物业市场的交投,特 别是二手楼宇买卖。经董事局批准后,我们会与按揭保险公司进行详尽讨论, 议定背对背按揭保险的条款,并正式申请成为《保险公司条例》下的获授权保 险人。假如一切进行顺利,预期可于1999年第一季推出有关产品。」

按揭证券公司副主席任志刚补充:「我最关注的,仍然是按揭贷款的资产质素。 按揭证券公司只会对符合其购买准则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包括50%的供款 额与收入比率上限(在计算上限时会包括按揭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的部分),以及 物业须为业主自住的要求。这项计划与七成按揭上限的政策一致,因为银行承 担的风险仍然以七成为限。」

 

按揭担保计划

 

结构

按揭担保计划的结构如下:


担保额

最多达住宅物业价值的15%,让认可机构可提供按揭成数高达八成半的住宅按 揭贷款。按揭证券公司会因应计划的运作情况检讨担保额。

 

担保期

按揭证券公司提供的担保会一直有效,直至按揭贷款的未偿还本金额降至低于订 立按揭贷款时的物业价值的70%为止。

 

合资格按揭贷款

所有符合按揭证券公司购买准则(见下文)的按揭贷款,无论会否售予按揭证券 公司,都合资格获提供按揭担保,而且按揭担保同时适用于浮息和定息按揭贷款。 有关准则如下:


合资格按揭贷款机构

为按揭证券公司核准卖方的所有认可机构。

 

担保费用支付办法

一次过、每年或每月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
199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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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1998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