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四)宣布,香港地下铁路公司(地铁公司)发行的第五批债券将于1998年7月8日进行投标。
该批总值5亿港元的地铁公司债券将于下周三投标后,于翌日1998年7月9日(下周四)交收。该批债券年期为3年,将在2001年7月9日期满,固定息率为年息10.50厘,每半年派息一次。是次发行债券的条款及条件详载于资料备忘录内。
该批5亿港元地铁公司债券,是地铁公司在其债券发行计划下发行的第五批债券,由金管局负责安排、托管、代理和运作。地铁公司债券面额5万港元,将于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并为金管局流动资金调节机制下的合资格证券,可作为回购协议抵押品之用。
地铁公司发行债券所得资金,将会用作一般营运资金、债务再融资和公司其他用途。
公众人士如欲投标,可透过公布名单上任何一名市场庄家或认可交易商进行,名单可向金管局索取,地址为香港花园道3号30楼(或致电28788150)。每项投标以5万港元或其整数倍数为单位。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8年7月2日
香港地下铁路公司债券发行计划投标资料:
香港地下铁路公司发行第五批债券投标资料如下:
发行编号: M301
投标日期和时间: 1998年7月8日(星期三) 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
发行和交收日期: 1998年7月9日(星期四)
发行总额: 5亿港元
年期: 3年
到期日: 2001年7月9日
利息: 年息10.50厘
利息支付日期: 1999年1月11日 1999年7月9日 2000年1月10日 2000年7月10日 2001年1月9日 2001年7月9日
投标数额: 每项投标以5万港元或其整数倍数为单 位。公众人士如欲投标,可透过公布名 单上的市场庄家或认可交易商进行。
其他详情: 请参阅资料备忘录或向市场庄家和认可 交易商查询。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