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五)宣布,香港地下铁路公司(地 铁公司)发行的第四批债券将于1998年4月23日(下周四)进行投 标。
该批总值5亿港元的地铁公司债券于下周四投标后,将于翌日1998年 4月24日(下周五)交收。该批债券年期为5年,将在2003年4月 24日期满,固定息率为年息8.35厘,每半年派息一次。是次发行债券的条款及条件详载于资料备忘录内。
该批5亿港元地铁公司债券,是地铁公司在其债券发行计划下发行的第四批债券,由金管局负责安排、托管、代理和运作。地铁公司债券面额5万港元,将于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并为金管局流动资金调节机制下 的合资格证券,可作为回购协议抵押品之用。
地铁公司发行债券所得资金,将会用作一般营运资金、债务再融资和公司其他用途。
公众人士如欲投标,可透过公布名单上任何一名市场庄家或认可交易商进行,名单可向金管局索取,地址为香港花园道3号30楼(或致电 2878 8150)。每项投标以5万港元或其整数倍数为单位。
香港地下铁路公司债券发行计划投标资料:
香港地下铁路公司发行第四批债券投标资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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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编号: |
M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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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日期和时间: |
1998年4月23日(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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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和交收日期: |
1998年4月24日(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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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总额: |
5亿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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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期: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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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 |
2003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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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 |
年息8.35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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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支付日期: |
1998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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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数额: |
每项投标以5万港元或其整数倍数为单位。公众人士如欲投标,可透过公布名单上的市场庄家或认可交易商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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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详情: |
请参阅资料备忘录或向市场庄家和认可交易商查询。 |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