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下铁路公司(地铁公司)发行第四批债券

新闻稿

1998年04月17日

香港地下铁路公司(地铁公司)发行第四批债券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五)宣布,香港地下铁路公司(地 铁公司)发行的第四批债券将于1998年4月23日(下周四)进行投 标。

该批总值5亿港元的地铁公司债券于下周四投标后,将于翌日1998年 4月24日(下周五)交收。该批债券年期为5年,将在2003年4月 24日期满,固定息率为年息8.35厘,每半年派息一次。是次发行债券的条款及条件详载于资料备忘录内。

该批5亿港元地铁公司债券,是地铁公司在其债券发行计划下发行的第四批债券,由金管局负责安排、托管、代理和运作。地铁公司债券面额5万港元,将于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并为金管局流动资金调节机制下 的合资格证券,可作为回购协议抵押品之用。

地铁公司发行债券所得资金,将会用作一般营运资金、债务再融资和公司其他用途。

公众人士如欲投标,可透过公布名单上任何一名市场庄家或认可交易商进行,名单可向金管局索取,地址为香港花园道3号30楼(或致电 2878 8150)。每项投标以5万港元或其整数倍数为单位。

 

香港地下铁路公司债券发行计划投标资料:

香港地下铁路公司发行第四批债券投标资料如下:

发行编号:

M504

投标日期和时间:

1998年4月23日(星期四)
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

发行和交收日期:

1998年4月24日(星期五)

发行总额:

5亿港元

年期:

5年

到期日:

2003年4月24日

利息:

年息8.35厘

利息支付日期:

1998年10月26日
1999年4月26日
1999年10月25日
2000年4月24日
2000年10月24日
2001年4月24日
2001年10月24日
2002年4月24日
2002年10月24日
2003年4月24日

投标数额:

每项投标以5万港元或其整数倍数为单位。公众人士如欲投标,可透过公布名单上的市场庄家或认可交易商进行。

其他详情:

请参阅资料备忘录或向市场庄家和认可交易商查询。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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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1998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