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按揭证券公司200亿港元债券发行计划

新闻稿

1998年01月06日

香港按揭证券公司200亿港元债券发行计划

香港按揭证券公司(按揭证券公司)今日宣布,签订一项200亿港元 的债券发行计划,由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负责安排。

根据该项计划,按揭证券公司可发行最低面值5万港元的债券,年期最 长达10年。视乎市场情况,首批债券应可在1998年第一季发行。 这是金管局第三次负责安排、代理和管理的债券发行计划。金管局首两 次负责的同类计划分别为地下铁路公司和机场管理局的债券发行计划。 按揭证券公司的债券将会透过现有的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市场庄家制度 发行。

按揭证券公司主席曾荫权在今天的债券发行计划签署仪式上说:「这次 债券发行计划相当重要,按揭证券公司可藉此筹集资金,向银行购买按 揭贷款。我深信这次债券发行计划会因为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计划的优 越表现而受惠,同时也会成为日后按揭证券公司发行其他债务证券的参 考基准。」

金管局总裁任志刚表示:「这项债券发行计划应能让按揭证券公司以较 低成本借取港元资金。因为债券的买卖是通过市场庄家制度运作,而且 这项债券也是流动资金调节机制下的合资格证券,所以能够确保流通性 高,在第二市场极具吸引力,定价也会更为理想。」

根据按揭证券公司的债券发行计划,债券将不定期以招标方式,售予指 定的认可交易商和市场庄家。由于该等债券的买卖是通过现有的外汇基 金票据及债券市场庄家制度运作,因此在货币市场营运时间内,市场庄 家须提供按揭证券公司债券的买入及卖出价。市场庄家可卖空任何一批 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按揭证券公司债券、机管局债券或地下铁路公司 债券,条件是它们须持有足够市值的其他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按揭证 券公司债券、机管局债券或地下铁路公司债券,以便与金管局进行相应 的日终回购协议安排。

在按揭证券公司债券发行计划下发行的债券,将透过债务工具中央结算 系统交收,并合资格成为金管局流动资金调节机制的贴现抵押品。

 

本新闻稿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和香港按揭证券公司联合发布。

发稿日期:一九九八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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