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营运守则

新闻稿

1997年07月11日

银行营运守则

《银行营运守则》草稿经过广泛谘询后已完成定稿,并于今日(七月十一日)由香港银行公会与存款公司公会联合发出。

银行公会主席林纪利与存款公司公会主席区慕彰对守则表示全力支持,并说两个公会的会员均会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达到守则的要求。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助理总裁(银行政策)李令翔对两个公会发出该守则亦表示欢迎。

李令翔说:「守则将会进一步提高香港银行服务的透明度与素质。金管局完全赞同守则的条文,并会在日常的银行监理工作上,查察银行有否遵守」。

守则由一个工作小组编制,成员包括业内公会与金管局代表。守则内容分为五章:

  • 银行与客户的关系;
  • 账户的开立与操作以及贷款;
  • 卡的服务;
  • 支付服务;及
  • 追讨债务。

守则草稿于今年一月发给业内公会与其他有关人士,进行谘询。谘询期内所收集的广泛意见,对改进守则草稿大有裨益。香港将会采取其他金融中心的做法,在守则推行后参考实际经验以及因应市场最新发展,不时检讨与修订守则内容。

公众人士可向下列汇丰银行指定分行索取守则:

  • 香港皇后大道中1号3楼;
  • 旺角分行:九龙弥敦道673号;及
  • 沙田中心:新界沙田中心商场3楼30D号店铺。

此外,公众人士亦可通过金管局的网址(http://www.info.gov.hk/hkma)查阅守则内容。

发稿: 香港银行公会
存款公司公会
香港金融管理局

日期: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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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1997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