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具钞票六问

汇思

2018年06月18日

道具钞票六问

最近一宗涉及道具钞票的案件,引起社会对复制香港钞票的讨论。我想透过本文,解答几个有关复制港钞的疑问。

问1:

最近一宗道具钞票的案件宣判后,有些人才知道原来制作道具钞票要事先向金管局申请。为甚么金管局要审批道具钞票?

答1:

  • 首先让我们简单看看这宗案件检控的背景。根据媒体引述庭上披露的案情,警方于2016年调查一宗商业罪案时,在一个车尾箱发现约一万张道具钞票,因而追查到一间道具公司并搜出为数约23万张不同货币的道具钞票。事件被揭发是源于警方刑事侦查,并非针对电影中使用了道具钞票。
  • 金管局审批复制香港钞票的法律依据源于《香港法例》第200章第XI部《刑事罪行条例》第103条1。第XI部的条例正是针对伪币及相关罪行(包括复制钞票)以保障市民。事实上,过往有市民因为收到伪钞而蒙受金钱损失,因此条文有实际需要。
  • 然而,市民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复制或印制钞票式样,例如制作电影或教育材料,所以条例亦提供一个机制,让市民可以向金管局申请合法复制钞票作这些特定用途,惟申请人必须遵守一些条件,以免复制钞票落入不法之徒手中,损害市民利益。

问2:

香港规定复制钞票必须事先得到批准是否过于严格?

答2:

  • 世界各地监管复制钞票都和香港一样有严格的要求,只是具体细节有异。美国、英国、澳洲、加拿大和新加坡等只容许单面印刷,香港和欧盟则容许双面印刷。香港对复制钞票尺码要求是面积比真钞大或小至少20%,即边长只需增大或缩小10%;在欧盟,如要双面复制钞票,其长度和阔度必须比真钞至少大200%或小50%。在部分地区,只要符合特定的条件,例如复制品是单面印刷,便可豁免申请。

问3:

有电影业人士指,现时申请道具钞票的指引和程序不清晰,即使想申请都无从入手。

答3:

  • 金管局不时收到有关复制香港钞票的查询,我们一直有向查询者提供申请指引,金管局在收到申请后,会联合警方共同审批,一般需时约两周。过去十年(由2008年1月至今年6月初),金管局便收到近690宗有关的申请,当中587宗已获书面批准,而道具钞票申请占13宗,当中5宗获批、2宗不获批准、5宗申请人放弃申请、另1宗正在处理。而2宗不获批准申请的原因,是申请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道具样本尺码,或未能提供在拍摄后妥善处理的方案。
  • 我们听到业界和公众的意见,现时已将制作道具钞票的一般指引和条款上载金管局网站首页,令申请人可以更方便取得相关资讯。

问4:

可是有电影业人士指,去年曾向金管局查询申请制作道具钞票,收到「不接受申请」的回覆电邮,为何出现这个情况?

答4:

  • 金管局在2017年下半年收到4宗关于道具钞票审批的查询,当时有涉及道具钞票的刑事案件正在调查中。负责处理申请的同事认为宜采取较为审慎的做法,故暂时不处理该类申请,因而向查询人表示「不接受申请」。
  • 我们在回覆时未有表明「暂时」不接受申请,检讨事件后,认为处理有欠周全,因此金管局向公众和四位查询人士表示了我们的歉意。
  • 由2018年1月开始,我们恢复处理并陆续批出制作道具钞票申请。

问5:

使用真钞拍摄的「电子复制」是否也需要向金管局申请?

答5:

  • 拍摄钞票在手机和电子萤幕显示,不会被当作钞票使用,因此毋须向金管局申请,除非这些电子影像会用于复制实物。而传媒因报道新闻而复制电子本或印本,亦毋需申请。

问6:

金管局下一步有什么跟进工作?

答6:

  • 在电影服务统筹科的安排下,金管局和警方过去数周积极与电影业界代表会面,听取意见。我们明天(6月19日)亦会与警方和影视业界代表会面,商讨其他一些可行的措施去优化申请程序和要求,例如提供道具钞票范本和常见问与答,配合业界运作。

 

香港金融管理局
副总裁
李达志

2018年6月18日


1《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03条规定如要以正确或不正确的比例复制任何香港流通纸币或其任何部分,必须事先向金融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复制,否则即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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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8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