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人民币业务

汇思

2009年07月02日

香港的人民币业务

新的里程碑。

我多年来一直都有幸得到香港银行公会的邀请,率领他们的代表团访问北京,与内地金融部委就双方关注的课题进行讨论。在2001年11月的访问,代表团拜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而这次会议上,在事先没有征询银行公会及我的同事的情况下,我首次提出了在香港发展人民币业务的可能性。鉴于内地经济快速发展,改革开放稳步推进,我相信人民币最终会成为周边地区以至全球的重要货币之一。因此,如要按照《基本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保持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就需要加快发展有效处理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交易的能力。

由于并不清楚对方会有怎样的反应,因此当时我尝试从内地当局的角度出发,表示鉴于在香港流通的人民币钞票不断增加,建议研究建立合适的机制让人民币回流内地并对人民币的跨境流动情况进行监测。结果,这个建议得到了积极的回应,而香港人民币业务的发展亦就此开始。我们明白内地有关当局需要审慎管理金融开放相关的风险。因此,在朝着香港处理所有类别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交易这个长远目标推进的同时,我们稳步、按部就班地推动香港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在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推出与扩展中,我们致力于建设最先进的金融基础设施以作支持。例如,过去在人民币业务的规模仍未达到现时预见的需求水平时,我们已经作出了前瞻性的部署而设立了人民币即时支付结算系统。

相信大家会记得,2004年推出了人民币存款、汇款、兑换及信用卡业务,而2005年则增加了人民币支票服务和放宽了一些相关的限制。在2007年,我们见证了内地金融机构首次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最近我们又取得了新的突破。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内地有关部委经国务院批准今天宣布推出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而这一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内地的试点企业与香港的贸易伙伴,只要双方愿意便可以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由于人民币贸易结算需要人民币贸易融资的支持,我理解今后我们将会有人民币贸易融资的服务。这意味着在参加行(参与提供人民币服务的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将会出现人民币贷款,尽管有关人民币贷款只限于与内地试点地区的试点企业的贸易相关的融资。此外,在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的同时,参加行需要有获取人民币资金的渠道,据知今后参加行也将会可以通过参加行之间的交易运用银行体系内的人民币流动资金,或在内地有关部门设定的条件下由内地的人民币市场取得人民币资金。换言之,在有关安排推出后人民币在内地与香港之间流动的渠道将会更多元化。

当然,在拓展这些新的机遇的同时,我们需要注意稳妥地推进金融改革与开放的需要。但重要的是,香港将会不断完善相关的金融基础设施,随时为处理今后更多其他以人民币计价的交易做好准备。香港将是内地以外进行有关交易最合适的地方。这也是保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关键。

任志刚
200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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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9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