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资金从内地有序流出

汇思

2007年11月29日

外币资金从内地有序流出

设立渠道让内地居民可以将自有的外币资金规范及有序地调到境外,会较设法堵截为佳。

资金像流水一样,很多时候遇到障碍便会自然另觅流通途径。面对强烈的资金跨境流动需求,管制措施往往只会逼使资金通过地下渠道流动。但地下渠道良莠不齐,不良经营手法可以说是层出不穷,使具有合理需要跨境调动资金的人士的权益缺乏保障。有人可能会认为这是无可奈何的现实,正所谓「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要完全禁绝资金利用地下通道流动是困难的。我反而认为,设立规范的渠道让资金有序地跨境流动,从而取代地下渠道,才是更为可取和积极的做法。

可能我不太了解内地对于个人资金调动的规管制度;其实大家都需要加深认识内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策和措施。当中相互关系着复杂的政策考虑,包括维持货币与金融稳定的重大宏观经济目标、存户和投资者利益的保障、个人对提升储蓄(经风险调整后的)回报的合理愿望,以及存户自由提取并使用银行存款的权利。

维持货币与金融稳定对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发展至为重要,是一项重大的政策目标。对于内地目前应采取什么货币及金融政策,不同人会有不同意见。有些人认为内地应该继续维持对资本项目交易较为严格的外汇管制;有些人则指出内地庞大的经常项目顺差以及外汇储备的迅速增加,导致金融体系流动性过剩,因此现在是放宽资本项目管制的适当时机。从通胀有所加剧及货币面对升值压力的情况来看,放宽有关管制的需要早已存在。当然,金融改革开放需要按照可控性、渐进性及主动性的原则推进。目前有关讨论的共识,大方向似乎也是支持促进资金的有序流出。照我个人来看,让内地个人投资者有秩序地进行境外投资,应该是很值得探讨的政策。

涉及币种转换的资金流动(例如以人民币转换为港元),与同一币种资金的跨境流动(例如港元由内地流入香港),两者可以区分处理。对于前者可能需要较为审慎,后者则应该可以相对放松。对于已经持有外币资金的内地居民,只能以存款形式把有关资金存放在内地的银行系统里赚取低息,而不可把自己的外币资金调出境外通过各种投资渠道获得更高风险调整回报,未免有点严苛。容许个人把自有的外币资金,例如港元调到香港,固然会增加内地个人对外币的需求。但这正是大家所希望发生的情况,符合内地目前较为特殊的宏观货币环境的需要。鉴于内地现行每人每年人民币兑换外币不得超过50,000美元等值金额的限制,此项措施仍然有相当高的可控性。

每个人对风险与回报的偏好各有不同,因此投资选择最好由个人自己决定,有关当局不宜代为作主,从而避免造成道德风险。但与此同时,投资者,尤其小投资者,必须得到保障。因此,适当的投资者保障安排有其存在的必要,例如需要对集资者及金融中介机构订出信息披露的要求、规管金融市场及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香港在这方面的工作做得非常好,更可说是达到了最高的国际标准。纵使香港的保障投资者安排的运作背景是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但就着保障投资者来说,无论是香港或者是内地投资者,能够获得的保障都是相同的。如果认为内地投资者跨境投资需要更多保障,可以考虑设立合适的门槛,只容许持有资金额较大并且承受风险能力较强的投资者通过有关新设的渠道进行境外投资。

任志刚
200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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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