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发售新股及金融中介

汇思

2005年01月13日

首次发售新股及金融中介

本港首次发售新股活动在2004年取得骄人的成绩,我们应该着力探讨如何进一步发展这个金融中介渠道。

参与股市的人应不时提醒自己,股市是首次发售新股的第一市场,目的是「撮合」投资者与集资者,以满足其不同的需要。透过首次发售新股,金融中介这个重要的过程便可进行,藉此促进经济增长及发展。这正是股市,以至其所衍生的一系列相关活动(包括众多就业机会)存在的理由。第二市场的作用是让新股上市后有流通的机会,使投资者可以放心,随时能够按照本身的喜好或意愿沽出所持股票,从而吸引投资者认购新股。第二市场不能缺少第一市场而独立存在,但由于前者可提供买卖股票赚钱的机会(当然亦可能会蚀钱),并且是恒常吸引投资者注意的焦点,因此远比第一市场重要得多。

基于上述原因,有关方面筹组首次发售新股时必须尽量审慎,尤其对规模像香港这样大的市场来说,这个原则更应紧记。根据最新估计,香港是2004年股市集资数额第三大的市场1。尽管发生了有关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领汇」上市的不幸事件,香港仍是去年全球首次发售新股宗数最多的其中一个市场。这项成绩相当骄人,亦反映香港具备有利的条件,可以争取在未来几年继续保持这个地位,甚至若能部署得宜,更可望晋升至更高位置。

大家都知道中国内地的情况是过份倚赖银行体系来中转资金,因此为了促进金融稳定与效率,以及发展经济的理由,内地亟需开拓多元化的金融中介渠道。虽然内地当局在这方面已取得不少进展,但由于种种原因,迄今内地债市及股市的发展速度仍未够理想。香港则已具备符合国际标准,并获国际投资者信赖的交易平台,以供买卖债券及股票,问题是我们如何能够善用这个世界一流水准的平台,以配合内地金融中介的需要。

这个问题当然不易解答,主要原因是内地仍实施外汇管制,不但限制投资用途的货币兑换,同时亦管制跨境资金流向(即使以人民币计算)。虽然当局会按照每宗个案的具体情况批准内地企业进行离岸集资活动(例如在香港),但现时仍未有相应机制允许内地众多的个人或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投资。因此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便只会吸引外资(包括香港资金)流入。若可找到适当方案,在不会对外汇管制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尽量发挥上述优势,并配合内地投资者的需要,香港将可进一步巩固本身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因此我们必须努力思考,寻求达到这个目标的方案。这并非纯粹为了符合《基本法》有关维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规定,更重要的是,这是关乎到配合内地的迫切需要。我深信香港金融服务界负责策划或设计新产品的专家将能想出具创意的方案,以配合国家的具体需要。「领汇」事件只是香港大量成功的发售新股活动之中,因面对一些不可预见情况而被迫终止的一个事例,暂且就让我们把它搁下。所有有关方面都必须从中汲取教训,但这事件不会对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带来长远的影响。事实上,我们若能部署得宜,前路发展将会更精彩。

 

任志刚

2005年1月13日

 

1 根据国际证券交易所联会截至2004年11月止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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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5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