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利率管制

汇思

2001年07月12日

撤销利率管制

本港全面撤销利率管制以来,并无出现太出人意表的情况。

本港全面撤销利率管制刚进入第10日。当然现在就要根据形势作出结论,未免言之过早,但对于作为银行监管当局的金管局来说,似乎没有值得太多忧虑的地方。

我们7月3日以来每天都向30多间主要零售银行进行调查,以评估撤销利率管制对银行业的影响。调查反映第一种而又最明显的现象,就是不同银行都定出不同的利率及收费结构。大部分受访银行都把「基本」储蓄息率定在2厘左右,相信这也是《利率规则》尚未撤销的话储蓄利率会定的水平。然而,几间大型银行则把基本储蓄利率定在1.75厘的较低水平。此外,大部分银行也有分级厘定储蓄存款息率,其中包括把小额存款息率定至低于2厘的水平,甚至同时向小额存户征收费用,大额存款息率则定至2厘以上。

调查反映的第二种现象,就是有若干新产品面世,其中一个例子是将大额存款的息率与港元同业拆息挂鈎;以现时同业拆息计算,大额存款息率可高于3厘。此外,不少银行已开始推出合一的储蓄及往来户口,或两种户口自动转帐的服务。换句话说,有些银行实际上已实行往来户口计息的做法。现在要说这会否成为日后银行业的大趋势未免言之尚早,但我估计出现这种情况的机会颇大。

调查反映的第三种现象,是即使各银行的储蓄息率差距颇为明显,同时新产品也应运而生,但银行之间并无出现大规模存款转移的现象。即使某些银行曾出现一些不常见的存款转移个案,但原因也与高息率无关。这使我感到有点意外。但撤销利率管制至今只有10日,现在仍很难说得准日后的发展。我们将会继续密切留意。

第四种现象是各银行对撤销利率管制的反应不一,这包括拟定储蓄利率、收费结构及新产品种类,可喜的是至今并无迹象显示有银行联手垄断市场。这证明了市场竞争正在发挥应有的作用。

但第五种现象是有些存户(主要是小额存户)要接受较低的存款息率。这是无可奈何,但可能也是无可避免的结果,原因是面对市场竞争,银行只好向存户收取服务费。另一方面,这当中涉及的保障消费者事宜正逐渐受到社会大众的关注。目前这些事项都是通过《银行营运守则》来处理,而为了公平地对待银行,我们应该让这份守则运作多一些时间,看看它能否恰当地顾及消费者的权益。我们早已清楚表明在这方面的立场,这里无需重复。

最后一种现象是较为初步的,就是在当前的环境下,撤销利率管制后银行为争取存款而提高存款利率(尤其储蓄利率)的空间似乎较为有限。事实上,部分人的印象是自从全面撤销利率管制后,各类储蓄存款的平均息率反而下跌。无论如何,现时的平均储蓄息率与香港银行公会委员会在未撤销利率管制下可能定出的息率水平相比,其实并无重大差别。这也属意料中事。过去几年银行争取按揭贷款等资产的激烈竞争,已经大大减低净息差进一步收窄的空间。

我们将会继续密切留意以后的发展。

 

任志刚

2001年7月12日

 

有关《观点》文章:

有关新闻稿:

有关文章:

 

此处可参阅本专栏过往的文章。

 

Word 格式的文件

最新汇思
修订日期 : 2001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