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银行业对非银行类客户的中国相关贷款

新聞稿

2007年03月16日

香港银行业对非银行类客户的中国相关贷款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2007年3月16日)公布认可机构对非银行类客户的中国相关贷款(中国贷款)季度分析结果。有关分析以改进后的审慎申报准则为基础;而有关准则自2006年9月底开始实施。

金管局于1998年开始收集认可机构对指定中资非银行类机构的贷款数据。鉴于香港与内地的经济日益融合,金管局认为应更全面地收集银行业的中国相关贷款数据,并经谘询业界后扩大有关的申报范围。主要的修订为引入新的申报项目,包括认可机构对「其他」中资客户(即原有申报准则没有指明的中资客户类别)的贷款,以及认可机构给予非中资客户于内地使用的贷款。认可机构须由2006年9月底开始采用经改进的申报准则编制有关的审慎监管申报表。

申报制度经改进后引致的主要改变请参阅附件。如预期一样,因加入新申报项目,认可机构于去年9月底申报的中国贷款总额,较前一季显著增加。另一方面,中国贷款于2006年第4季则变动不大。银行业整体的中国贷款于去年12月底为5,457亿港元,9月底为5,353亿港元。基于过去采用的申报范围,6月底的数额则为2,196亿港元。于12月底,资产负债表内的中国贷款达4,305亿港元,占银行业总资产的4.7%。两项新增申报项目合计占中国贷款总额的59.8%。

金管局将继续在其《季报》内披露中国贷款的分析结果。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主任黄庆锋 2878 1802 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7年3月16日

附件

银行业对非银行类客户的中国相关贷款

以10亿港元计 6/06 9/06 12/06
变动(%)
9月对比6月 12月对比9月
资产负债表内贷款 173.8 423.2 430.5 +143.5% +1.7%
资产负债表外贷款 45.8 112.1 115.2 +144.8% +2.8%
直接贷款总额 219.6 535.3 545.7 +143.8% +1.9%
按交易对手种类分析




信托投资公司、红筹及H股公司、内地政府拥有的其他机构,及以上之附属公司 (申报准则不变 184.6 193.8 199.6 +5.0% +3.0%
在中国注册成立或设立的其他机构 (新增项目
132.4 122.7
-7.3%
中国境外的公司及个人,而涉及的贷款乃于内地使用 (新增项目)
188.1 203.5
+8.2%
其他 35.0 21.0 19.9 -40.0% -5.2%
总额 219.6 535.3 545.7 +143.8%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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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7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