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星期五)宣布,金融管理专员已根据《银行业条例》向台湾土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土地银行)授予银行牌照,并已于2006年12月21日生效。
台湾土地银行由台湾政府全资拥有,于1999年起在香港设有代表办事处。根据2006年7月号《银行家》杂志的资料,以总资产值计,台湾土地银行是台湾第三大银行,在全球则排行第174。
继台湾土地银行获发给银行牌照后,香港的持牌银行数目增至13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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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