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元面世

指示编号:7.6

欧元面世

继本人于1998年4月3日的信件后,谨此再申述欧元面世对香港认可机构的影响,并建议如何作出有关准备。

背景

欧洲经济及货币联盟与欧元将于1999年1月1日诞生。由当日起,欧元及11个欧元参与国货币之间将会采用固定的兑换率,并以欧元取代参与国的现有货币,而实际的欧元货币将待至2002年才会流通使用。由1999年至2001年的3年期间(称为过渡期),参与国的现有货币将以参与国货币单位,亦即是欧元细分单位的形式继续使用。

「不强迫、不禁止」原则

过渡期将采用「不强迫、不禁止」原则,确保经济代理人可根据协议自由选用参与国货币单位或欧元单位。这原则对于私营单位较为适用。根据资料,在1999年1月1日经济及货币联盟诞生后,欧洲中央银行及参与国的中央银行随即会各自以欧元独立运作(包括新的有价公债的发行)。私营机构方面,预期经济代理人可能会为了竞争理由而提前在过渡期结束前便开始使用欧元。例如,在1999年1月1日起,银行同业市场可能已采用欧元来进行大部分买卖及结算,而非采用参与国的货币。因此,认可机构必须具备足够条件在1999年1月1日前能为每个参与国同时处理两种货币单位。认可机构在欧元面世后要完全避免使用欧元是非常困难的。

冲击与影响

对业务的冲击

虽然本港认可机构因转用欧元而受到的冲击将会较欧洲的银行为少,但所有机构均应清楚掌握欧元对它们业务的影响。一般来说,目前机构如有经营涉及任何参与国货币或欧洲货币单位的产品或服务,都会受到欧元面世影响。这些产品或服务大致包括外汇买卖、财资产品、贸易融资、其他贷款与垫款、接受存款、支付、汇款和托管(如代客保管以现有参与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等银行服务。如上所述,机构需要有相应的运作能力,才可应付过渡期欧元与现有参与国货币并存的需要。

机构亦应检讨业务程序以了解它们在欧元面世后会否受到影响,并考虑是否应作出程序修改。例如,机构可检讨与代理银行有关欧元与参与国现有货币的支付结算安排。由于欧元面世后,不同参与国货币的往帐基本上均会成为欧元不同细分单位的往帐,因此就现金管理而言,将这些往帐综合处理可能较有效率。另一方面,基于业务关系的考虑,机构可能认为应持有多于一项往帐。机构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对系统的冲击

在大多数情况下,机构的财经资讯系统均假设某一特定货币的所有交易均以同一种货币单位进行。由于欧元面世后将会有一个与参与国货币共存的过渡时期,这将会对认可机构的资讯系统带来多项功能运作的问题,其中包括:

  • 机构将会同时接收以欧元及参与国货币为单位的财经资讯(输入功能的问题);
  • 机构将须单独以欧元或参与国货币为单位,或两者共用编制财经资讯(输出功能的问题);及
  • 由于无法即时将所有资讯系统转为欧元,因此以参与国货币为单位的资讯系统须与以欧元为单位的系统进行沟通(接连问题)。

机构将会在多大程度上受到这些问题的影响很大部分视乎它所用的资讯系统种类而定。为使机构的资讯系统能为欧元面世作好准备,机构应首先确定那部分的资讯系统将会受到欧元影响,以及这类系统所受到的冲击程度。一项很基本的工作就是编制系统清单,以确定问题的范围与性质,并排列问题先后处理的次序,以及制定为准备欧元面世的策略。对于机构运作上必需的系统(尤其是会影响客户的系统),应予较优先的修订处理。如果不同系统的转换是在不同时间进行的,机构必须安排临时连接的设施,以连接欧元系统及现有参与国货币的系统。

除了上述一般事项外,机构在为欧元修改资讯系统时亦应考虑广泛系列的技术因素:

  1. 兑换及四舍五入的规则

    欧盟规则已订明应如何兑换欧元及参与国货币单位,以及进行四舍五入,以使资料贯彻保持准确。规则指明欧元及参与国货币单位的兑换率必须有6个重要数字,兑换时不得四舍五入或删截。货币额由一种参与国货币兑换成为另一种参与国货币时,必须先将前者兑换成为欧元单位的货币额,然后可将该额四舍五入至不少于3个小数位,最后才将它兑换成为其他参与国货币单位。如果机构的系统不能正确地遵守这些规则,可能会引致不必要的四舍五入差异。因此,机构应修订电脑系统的软件以符合这些规则。
  2. 两种货币显示及报告

    视乎客户要求及业务需要而定,过渡期内某些显示屏、报告、客户结单及信件所示的资讯可能要以两种货币(欧元及参与国货币单位)同时显示,但这方面的安排应同时顾及显示屏与报告空间位置有限等实际因素。
  3. 系统之间的连接

    机构应考虑在过渡期内与机构的系统连接的外在系统(如S.W.I.F.T.、欧洲结算、世达结算及财经资讯服务供应商等)的安排。此外,机构应小心避免资讯系统错误地出现以欧元表达的数额与以参与国货币单位表达的数字合并的情况(数据污染)。
  4. 小数

    按照原本设计只是处理没有小数的参与国货币单位的财经资讯系统(如债券托管机构系统)应作出修订,以能处理欧元货币的「角」及」「分」位(如根据许多参与国的单位重订计划,有关货币须有2个小数位以记存以欧元表达的政府债券的名义数额)。延长字段长度将会涉及大量工作。

法律问题

欧盟已有规则指明在1999年1月1日起欧元将会成为参与成员国的单一货币,并确保以欧洲货币单位及欧盟现有参与国货币为面值的合约将会持续有效。

但在欧盟以外地区的情况却较含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现正考虑具体立法,以确保欧元面世后的合约仍持续有效。不论新法例是否获得通过,机构均应检讨一切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合约,以明确知道它们会否受到欧元面世的影响,其中更应特别注意:

  1. 期限超越过渡期而在2001年(此年后参与国货币将会停用)终止的较长期限的合约(如涉及任何参与国货币的货币掉期合约);
  2. 价格资料来源消失,以及证券文件中可能需要引用触发条款──有些合约可能载有利率或证券价格等参考价的条款,例如以一种参与国货币为面值的浮息票据的文件可能会以该国的银行同业拆息为参考,以定出票面息率。在开始采用欧元后,这些以参与国货币为基础的参考价可能会消失。在这方面,市场人士已越渐体会以贯彻方法处理此事,如采用国际掉期业务及衍生投资工具协会(ISDA)制定的标准条款,将会带来好处。机构应检讨有关合约,并要求合约方同意采纳市场共识方案或其他适当安排;及
  3. 内容提及欧洲货币单位的合约──欧洲货币单位将会在欧元面世后停用。虽然已有欧盟规则指明法律文件内提及的欧洲货币单位将会被欧元所取代,而所用的兑换率是1欧元兑1欧洲货币单位,但如果负责管辖有关合约的法律属于欧元参与国以外的地区,机构便应该研究将欧洲货币单位转换成为欧元时应否采用1兑1的兑换率。

其他事项

由于欧元面世将会在不同方面对机构造成冲击,机构应该保证客户及雇员均能充分明白欧元的影响。及早互相沟通,并了解客户为迎接欧元面世所作的准备,以及他们所需的欧元服务,将会有助机构作出业务计划及准备。另一方面,提高各级雇员(包括前线、操作及资讯科技部门)的意识,对迎接兑换欧元的准备工作是否成功十分重要。

在1999年1月1日至3日间的周末兑换期,所有以欧洲货币单位为面值的未付交易、客户帐户或资产,将需改以欧元为单位,原因是欧洲货币单位会从1999年1月1日起停用。以欧洲货币单位或参与国货币为面值的参与国政府债券,亦需在该周末兑换期内重整以欧元为单位。此外,欧洲结算及世达结算系统亦需在该周末期间进行重订单位的程序。认可机构应制订计划,为这些重订单位的过程作好准备。

欧元面世亦将会影响认可机构向金管局提出的审慎申报。我们目前正在检讨提交金管局的审慎申报表所需作出的修订,并于适当时候通知各机构有关的变动。

上述只是认可机构在衡量欧元的影响及计划修订工作时所需考虑的部分重要事项,因此机构不宜把本信所述当为全部或唯一应予采纳的建议。有关采用欧元的发展仍然持续,认可机构管理层必须能适当地评估欧元有关发展对本身业务的影响,并采纳必要措施及时为欧元面世作好准备。

修订日期 : 2012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