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关销售投资产品的投诉作出公平合理的和解安排

通告

2009年03月05日

就有关销售投资产品的投诉作出公平合理的和解安排

(翻译本)

本局档号:B1/15C

致:
所有注册机构
行政总裁

敬启者:

就有关销售投资产品的投诉作出公平合理的和解安排

据了解有多间注册机构与其客户就一些投诉已达成和解或正就和解进行商讨,其中包括涉及销售雷曼兄弟相关投资产品的投诉。金管局支持这个做法,并鼓励注册机构在遵循正确程序的情况下,尽快解决任何与客户的争议。

就此而言,本人希望指出注册机构应留意它们有责任以诚实公平的方法处理所有投诉。尤其贵机构在处理客户投诉及与客户商讨和解安排时,应确保:

  • 整个过程公平、合理;
  • 给予客户充足时间考虑注册机构提出的和解条款;
  • 让客户有合理机会征询第三方(如亲属、朋友、法律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及
  • 和解协议不应载有条文禁止为任何调查目的而向证监会、金管局或其他执法机关披露资料。

银行监理部
助理总裁
万少焜

2009年3月5日

最新通告
修订日期 : 2011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