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如何重建昔日的道德操守

演講辭

2015年04月15日

银行业如何重建昔日的道德操守

陈德霖, 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

(于亚洲银行家峰会2015年4月15日致辞)

以理先生(Emmanuel Daniel)、黄碧娟女士、Hans Eichel先生、Gary Stern先生、各位来宾: 

          非常高兴「亚洲银行家峰会」重临香港。四年前我们是峰会的东道主,我在同一场合的发言是香港金融管理局对于综合性银行的监管理念。四年间发生了很多事情,与在座各位息息相关的,相信就是接踵而来针对银行的监管浪潮,既有陆续出台的监管标准,也有令人瞩目的执法行动──首先是2012年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息操控调查,继而是外汇市场操控、违反制裁规例、洗钱,还有接二连三对各种不当销售手法的指控,涉及结构性债券、按揭贷款、结欠保障计划,不一而足。 

2.       在这种背景下,我很高兴看到本届峰会以金融服务业的道德操守这个棘手议题作为主题,虽然题目涵盖整个金融业,但我想集中谈银行业。将这个题目列入银行家峰会议程,意味着大家都认同,要重拾业界昔日的道德光环,必须由业界自发和主导,对此我十分赞同。「立品」不应该由监管者严加规定和执行。近年来那种心存侥幸,万一被抓个正着就将罚款算入经营成本,然后若无其事地生意如常的风气,实在不应该是银行业经营之道。有人认为,银行只需着眼于为股东创造最大的价值,至于存款是否稳妥,银行客户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应由监管机构来操心,我对这种看法不敢苟同。大家不要误会,我并不是要求银行成为只求收回成本的公用事业,但我希望清楚指出,银行赚取合理回报只是「末」,持守有道的经营才是「本」,正如杰克.韦尔奇(Jack Welch)几年前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所言,股东利益是成果而不是手段1。 

3.       银行获发牌照,吸纳数以百万计的存户辛勤所得作为存款,再利用这些资金谋利,可视作社会赋予的特权,权责相称,银行就应该恪守极高的专业水平和道德规范。 

道德操守:信任和尊重

4.       峰会以重建道德操守作主题,这到底指什么?我认为一言蔽之,就是「信任 (trust)」,有「信任」自然就有「尊重 (respect)」。 

5.       昔日银行业是享有声誉的专业,客户和公众都高度信赖和尊重银行家,将毕生积蓄托付给他们。时至今日,尽管客户仍然将积蓄存在银行,但社会上对银行家的高度信赖和尊重已不复见,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就更为明显。到底是什么转变令银行家声誉一落千丈呢? 

银行运作模式及管治结构的转变 

6.       过去一个世纪,银行业运作模式和管治结构经历了巨大的转变。尤为关键的是,这些转变所衍生的激励制度,令银行股东、管理层与客户之间的利益不协调甚至「脱鈎」。 

7.       曾几何时,银行都是以个人、家族或较后期的私人合伙形式经营,因此银行东主、管理层与银行可说是命运共同体,经营不善以致银行倒闭,则不但是投入银行的资金,其个人以至整个家族的财富都可能化为乌有,更甚者或会招致牢狱之灾。兹事体大,对风险自然不敢造次。银行合伙人或管理层都以银行为终生职志,其个人和家族财富系于银行的成败,故不会斤斤计较于个别年度的花红。当银行东主和管理层与银行客户和债权人的利益趋于一致,信任也就顺理成章。 

8.       虽然美国部分投资银行由合伙人形式转为公众持有制只有二十五年历史,但其实由19世纪起,已有很多商业银行陆续改为有限责任的公众股份制银行。这种有限责任制隐含所谓「代理人」风险,这体现于银行股东只承担有限风险,而银行管理层投入的资金亦相对少。既然这种制度连同其潜在风险至少在商业银行中已存在二百年,那是否还有其他什么因素,导致银行业在全球金融危机期间所浮现的种种问题?

转变之一:银行管理层 

9.       首先,银行雇员的稳定性大不如前。基于种种原因,过去雇员一般都长期服务于同一家银行,他们由低做起,逐级晋升,服务三、四十年后领取退休金离职。因此他们都视银行事业为自己的未来,劳资双方形成一种荣辱与共、利益紧扣的关系。但时至今日,仍设有员工退休金的银行为数不多,打工族多抱着过客心态,借「跳槽」争取升职加薪已成常态。在他们的眼中,个人的前途福祉已不再系于眼前的雇主,银行只是职场而非一种职志2。 

10.      当然,这种转变是双向的,反过来当市场环境转差,银行也会毫不犹豫地大幅裁员。换言之,忠诚作为一种互为关系已日渐淡薄了。 

转变之二:冒险的诱因 

11.    银行的业务范围亦随着时间而转变,由最初简单的接受存款和放贷,到今日将投资银行、证券及资本市场甚至自营买卖活动集于一身,机构庞大而复杂,各种业务不论是目标、时间范围还是员工特质都有很大差异,企业文化是否可以兼容,已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当今市场追求短期利润的风气盛行──旺市时交易员创造的利润造就他们在银行内的地位和影响力同步上升,即为明证──难怪乎急功近利的心态正在改变银行的文化,从过往的以客为本变为业绩至上。 

12.    要讨论银行内部文化的变化,不得不提美国《格拉斯-斯提格尔法》(Glass-Steagall Act)。这条法例要求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业务必须分隔,以防范商业银行利用客户存款进行证券买卖。 

13.      立法之时适值美国经济大萧条,连串银行挤提事件严重打击美国经济。立法是基于两个考虑:一是防范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即银行与关连公司合谋,后者从银行借款买入证券,出售图利后偿还银行贷款;二是杜绝银行以客户存款从事高风险的投机活动,有违银行业提供借贷以促进经济发展的原意。然而,多年来《格拉斯-斯提格尔法》筑起的「防火墙」不断遭到侵蚀,至1999年被正式废除。一些论者认为,这条法例的废除,最终导致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诺贝尔奖得主约瑟.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就曾这样总结过:「商业银行的性质应该是非常审慎地管理其他人的钱,而不是从事高风险投资活动……投资银行则有所不同,它们一向是替富人管钱,富人能够承受较高风险去博取较高回报。」3

14.    《格拉斯-斯提格尔法》废除后,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不再有分野,过去十多年的经验证明,投资银行的文化明显占了上风,争取高回报变成银行的业务方针,为达标就只有不断提高杠杆比率,承受更高风险。 

转变之三:客户关系商品化 

15.      不甘于「有机」地稳步发展,银行通过并合不同的业务和文化,谋求高速增长。过去几十年,它们的服务对象也由为数较少的富裕阶层扩展至普罗大众。往日的银行分行经理与大部分客户稔熟,但今天面对众多的客户,除了私人银行等专门范畴,要保持较密切的客户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结果就是客户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商品化」,甚至无可避免地变得冷漠疏离。客户人数太多,根本无从交往,人际关系更形疏离,变相堵塞了由关系积聚成信任的途径。与此同时,客户亦逐渐把银行纯粹视作交易平台,只要其他银行存款息率略高,马上就会蝉过别枝。 

转变之四:股东的短视  

16.      既然银行客户和存户的心态已经改变,那么银行股东又如何?我们刚才说过,今天的银行股东数目动辄数以十万计,他们承担的风险有限,即使银行倒闭,亦不会祸及他们个人或者整个家族的财富,更何况还可以轻易地通过股票交易所抛售手持的银行股票,脱身了事。基于这个原因,今天的银行股东往往直接受益于银行「价值」的上升,造成他们偏重短期回报,甘冒更大的风险去追求股票估值的最大化。这种短视的取向,以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及对冲基金尤为明显,近年来它们似乎在不断增持银行股份,并更加主动地向银行管理层施压。由于资产管理公司所得的报酬取决于所持股份(包括银行股份)的年度估值,它们自然有充分诱因要求银行争取高回报,银行董事和管理层也因此承受着追求股东回报率的压力。这就可以解释,银行本可通过集资增强抵御冲击的能力,但由于这类方案会拖低短期股价,故往往遭否决或拖延。结果银行别无选择,唯有进一步提高杠杆和承受更大风险,迎合股东的要求。 

身处十字路口的现代银行业

17.      那么,究竟银行业应该何去何从?我刚才提到,虽然监管机构对银行运作的确有不少影响力,但银行业界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去重获公众信任和尊重,监管机构却不可能越俎代庖。我们知道,银行监管机构是随着现代银行业的出现而诞生,而昔日银行业的运作模式和激励制度跟现在有很大区别,以往银行东主、管理层和客户之间利益一致的情况,今天已不复存在。 

18.    时代的巨轮无法逆转,我并非鼓吹走回头路,恢复旧日的经营模式,毕竟多年来的发展也带来不少有益的创新。但既然银行业仍担当社会上借贷双方之间的重要桥梁,那么基于整体公众利益的考虑,我们有需要确保银行业在有效、高效地运作之余,还秉持高度的专业精神和道德标准。 

19.      有见及此,自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国际社会透过二十国集团、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国际组织,重点针对银行不同持份者利益分歧所衍生的各种问题,致力完善银行业监管框架和标准。有些银行业人士或会认为许多改革措施矫枉过正,姑勿论他们的看法是对是错,但公众已不可能继续接受「输打赢要」的制度,即银行家在好景时稳袋巨额花红(更甚者像美国AIGFP及美林,即便在逆境时仍「袋袋平安」);而一旦银行出现问题,就由纳税人「埋单」,动用公帑注资去挽救这些银行,避免系统性危机拖垮整个金融体系。这种情况当然不能接受,改革事在必行。因此,关于缓冲资本、流动性管理、杠杆比率、银行管理层薪酬、将接受存款与高风险业务分隔等新规例陆续出台,还有为减低金融机构「大得不能倒」或「复杂得不能倒」所造成的道德风险而推出的措施。此外,监管机构亦加大力度,确保银行不会惯性将商业利益凌驾于客户权益之上。消费者和投资者保障并非新鲜事物,但要求加强这方面工作的公众呼声近年亦高唱入云。 

20.      改革银行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过程必有争议、挫折甚或无可避免的反弹,但监管机构将努力不懈地推动改革。新的标准和规例无疑可以为银行的行为和经营模式带来一些改变,但单靠监管机构和监管措施绝不可能根除银行业持份者利益不一致所引发的问题。监管机构可以定下标准,也可以发挥一些外部制衡作用,但这些都无法取代银行为推动行为模式转变所必需的内部管治及监控制度。要做到这点,关键在于银行股东、董事和管理层的认同和参与。 

21.      只有当公众与银行股东、董事和管理层目标一致,改革才会见效,效果才能持续。只有当股东不再强求银行管理层不断提升股本回报率,监管者才会放心银行不至于盲目追求短线的扩充和利润。只有当银行管理层薪酬不再与短期财务表现挂鈎,我们才不用过度担心管理层为短期花红或认股权价值而承担过高风险。只有当银行董事明白他们不仅对股东负责,还要透过监管机构向客户以至社会负责,我们才肯确信银行会建立和执行有效的内部管治和监控。简而言之,银行职员要上行下效,以共同的目标为己任,并推动正确的文化、价值观和经营手法,就如老派的银行家一样,凡事以银行的稳健营运以及存户和客户的利益为先,银行自身的商业利益为次。只有这样,银行上下的心态才会由想方设法「钻空子」,变为踏踏实实做对的事。唯有这样,银行家们才能重拾前辈们所享有的信任与尊重。 

22.      我比较讲求务实,不会无视这些改变须克服的阻力和挑战。但我也是一个乐观主意者,银行股权虽然分散,但总会有例如退休基金和资深的机构投资者那样的股东群,他们深明短视主义所付出的长期代价,故敢于抗衡这种倾向。至于银行董事局,我也相信,只要得到股东和监管机构的授权和支持,独立非执行董事有望在制定和落实妥善的内部管治与监控制度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最后,关于银行管理层和职员,只要股东和董事局能确立适当的价值观以及监控和薪酬制度,他们的行为模式将朝着我们所乐见的方向转变。 

结语:如何抉择

23.      各位,我难以估计今天的发言会令银行家对我的观感有何改变,这是次要的,我更珍惜的是有这个机会,探讨为何银行业逐渐失去公众的信任和尊重,以及如何重建失去的信任和尊重,并坦诚地分享个人的一些想法。银行业今后何去何从,选择在各位手中。监管者同样可以选择今后的路向,但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本身究竟走一条怎样的路,我衷心希望我们与银行能够携手合作,促进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而最终的选择在社会,毕竟,任何专业和行业的生存和发展都不可能脱离或违背社会的意愿和期望。多谢大家。


1 “Shareholder value is a result not a strategy” ── 2009年3月12日金融时报文章‘Welch condemns share price focus’.

2 参考英国国会银行业标准委员会报告:”Changing banking for good” 第二册, 第120段

3 Capitalist Fools. Joseph E Stiglitz January 2009 (The Great Hangover: 21 Tales of the New Recession in from the Pages of Vanity 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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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5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