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7月8日)公布有关离岸人民币债券回购业务(注1)的优化安排,以进一步便利「债券通」(北向通)投资者参与离岸人民币债券回购业务。具体优化措施包括:
这两项优化措施旨在对标国际市场惯例、提升市场操作便利,以进一步拓展离岸回购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完善离岸人民币流动性市场化安排机制,并提升在岸人民币债券在离岸市场作为抵押品的使用。
上述优化措施将于2025年8月25日正式启动。
***
离岸人民币债券回购业务的最新安排要求
为便于优化措施的顺利推出,现就离岸人民币债券回购交易,包括利用通过另一宗回购交易取得的抵押债券进行的回购交易,最新安排说明如下:
一、参与机构:
所有已入市的「债券通」(北向通)投资者(包括CMU成员和透过香港托管行CMU成员开立债券通子帐户的离岸投资者)。
二、合资格债券:
参与机构在「债券通」(北向通)下持有的债券,以及透过离岸回购交易取得的抵押券,不限券种。
三、做市商安排:
由金管局指定的11家一级流动性提供银行(注 3)作为做市商。每笔回购交易应至少有一方交易对手是做市商机构。
四、交易及结算安排:
(a) |
主协议:允许机构间自行选择回购协议文本(例如全球回购主协议(GMRA)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的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等)。 |
(b) |
交易方式: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开展交易:
|
(c) |
结算安排: 在CMU的回购服务下完成。结算币种包括人民币、港元、美元和欧元。 |
五、信息数据报送:
做市商须于回购交易日当天向金管局报送交易数据(注4),作市场监察用途。金管局将与做市商进一步沟通信息报送的要求和途径。
有关债券过户和结算安排的操作详情将由CMU稍后公布。金管局将继续密切监察市场情况,确保市场运作稳定有序;并与业界保持沟通,适时检视进一步优化调整措施,以支持离岸人民币业务的稳健蓬勃发展。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25年7月8日
注 1: 金管局于2025年1月13日公布推出离岸人民币债券回购业务(相关详情请参考金管局新闻稿)。该业务于2025年2月10日正式上线。
注 2: 目前只有以货银两讫模式为结算方式的回购交易可以实现抵押品债券在回购期间再使用,详情将由CMU稍后公布。CMU的第三方回购服务安排具体何时可以支持抵押品债券再使用将另行通知。
注 3: 包括: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法国巴黎银行、5)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6)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7) 花旗银行、8)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9)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10)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和11)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注 4: 具体报送信息包括:交易机构名称(包括正回购方和逆回购方)、(正回购方)融入资金总额、债券名称、债券代码、回购期限、券面总额、回购利率、成交日期/回购首次结算日、结算金额、交易平台/方式、违约相关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