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6月27日)就场外衍生工具结算制度下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名单(注1)的年度更新,发表联合谘询总结。
经考虑市场回应后,金管局与证监会将落实联合谘询文件(注2)所载有关修改金融服务提供者名单的建议,其中包括一项为了反映某现有金融服务提供者在谘询期完结后出现变更而稍作的改动。谘询总结文件及经更新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名单已上载于金管局及证监会的网站(注3)。
完
备注:
- 金融服务提供者名单上的机构须符合以下两项准则:
(a) |
属于在金融稳定理事会刊发的全球具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上的集团,或属于在交易商集团名单上的集团,而后者曾向场外衍生工具监事组织(OTC Derivatives Supervisors Group)承诺会与中央对手方、基础建设提供者及全球监事合作,继续在全球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的结构方面作出改善;及 |
(b) |
是在美国、欧洲、日本及香港为掉期息率提供结算服务的最大规模中央对手方的结算成员。 |
- 请参阅于2024年4月发出有关对金融服务提供者名单进行年度更新的联合谘询文件。
- 经更新的金融服务提供者的名单将会在2024年第四季刊宪,以便在2025年1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