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所发行的储值支付工具计划的统计资料

新闻稿

2022年06月17日

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所发行的储值支付工具计划的统计资料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6月17日)公布2022年第1季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所发行的储值支付工具计划的统计资料。

储值支付工具统计(见附件)包括相关期内的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所发行的储值支付工具计划的季度资料。金管局由2022年第1季的统计资料开始,公布「增值」交易的数据,以提供更多有关储值支付工具交易的资讯(注1)。

根据季度统计资料,于2022年第1季末,使用中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总数(注2)为6,458万个,按季下降2.8%。在2022年第1季,储值支付工具总交易量约为13亿宗,较上一季下降29.0%,而总交易金额为1,110亿港元,较上一季下降20.5%。 总交易金额当中,285亿港元为销售点消费支付,167亿港元为网上消费支付,116亿港元为个人对个人转帐,543亿港元为增值。2022年第1季末的储值金额及工具按金总额(注3)为147亿港元,较上一季下降4.7%。

与2021年第1季末比较,2022年第1季末使用中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总数上升1.2%,而储值金额及工具按金总额则上升6.3%。2022年第1季度总交易量及总交易金额与2021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8.5%及增加14.2%。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

 

附注:

  1. 在2022年第1季前,储值支付工具交易的数据包含销售点消费支付、网上消费支付及个人对个人转帐。因应「增值」交易数据的公布,个别之前计入「网上消费支付」或「个人对个人转帐」分项的,与网上消费支付和个人对个人转帐有关的收款交易,现在计入「增值」分项,以反映该等交易的性质。2021年6月和2022年3月公布的2021年第1季和2021年第4季的数字作了相应修订,以方便跨期比较。
  2. 「使用中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总数」指在报告期末可以使用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的总数。
  3. 「储值金额」及「工具按金」的定义均与《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之定义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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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22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