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发售绿色债券

新聞稿

2021年11月18日

香港特区政府发售绿色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今日(11月18日)宣布,在政府绿色债券计划下成功发售30亿美元等值的美元及欧元绿色债券(「绿色债券」)。

是次绿色债券发行共有3期:美元计价的10年期绿色债券发行金额为10亿美元,欧元计价的5年期及20年期绿色债券分别为12.5亿欧元及5亿欧元。当中20年期为迄今亚洲地区最长发行年期的政府类欧元绿色债券,亦是香港特区政府首次发行欧元债券,为香港和区内的潜在发行人提供重要的新基准。

这批根据规例S发售的绿色债券在2021年11月15及16日举行网上路演,并于11月17日定价:10年期美元债券的收益率为1.855% (与10年期美国国债差距为+23基点),5年期欧元债券为0.019% (与5年期欧元掉期利率中间价差距为+10基点),20年期欧元债券为1.059% (与20年期欧元掉期利率中间价差距为+65基点)。尽管近期市场波动,环球投资者对这批绿色债券反应不俗:10年期美元债券吸引逾29亿美元认购金额,而5年期及20年期欧元债券共吸引逾22亿欧元认购金额,得以令资金成本处于非常低的水平。

是次发行吸引不同类别的传统和绿色投资者。美元绿色债券当中72% 分配予亚洲的投资者,28%予欧洲的投资者。按投资者类别计,63%分配予银行、16%予基金经理、私人银行及保险公司,以及21%予中央银行、主权基金及国际组织 。欧元绿色债券27% 分配予亚洲的投资者,73%予欧洲的投资者。按投资者类别计,25%分配予银行、56%予基金经理、私人银行及保险公司,以及19%予中央银行、主权基金及国际组织 。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我们很高兴看到市场对香港特区政府的绿色债券有很大需求,这充分凸显投资者对香港经济基调的信心,以及对于我们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透过首次发行欧元绿色债券,我们可以开拓新的投资者基础,让他们更关注香港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和金融机遇,进一步为我们的金融市场提供增长动力。」

这批绿色债券是透过今年初专为发行绿色债券而新设的全球中期票据发行计划发行,将通过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结算,预期于2021年11月24日交收,并于香港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这批绿色债券获标普全球AA+以及惠誉AA-评级。

金管局为是次根据政府绿色债券计划发售绿色债券的香港特区政府代表。该计划所募集的资金将拨入基本工程储备基金,为具环境效益和推动香港可持续发展的政府项目提供资金。

香港特区政府于2019年发布绿色债券框架,表述政府如何运用绿色债券发行所募得的资金,以改善环境和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Vigeo Eiris就该框架提供第二方意见。是次发行的绿色债券获香港品质保证局颁发「绿色金融认证计划」发行前阶段认证。香港特区政府亦已按年发表两份绿色债券报告,说明已发行绿色债券所募集资金的分配情况和预期环境效益。

是次发行的所有绿色债券由东方汇理银行及汇丰担任联席全球协调行、联席牵头行、联席簿记行及联席绿色结构银行。美元绿色债券的联席全球协调行亦包括花旗,欧元绿色债券的联席全球协调行则包括摩根大通。此外,花旗、摩根大通、法国巴黎银行、法兴企业和投资银行及瑞银皆获委为是次发行的联席牵头行和联席簿记行。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

 

 

免责声明:

不得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或日本或任何适用法律禁止分发或散播有关资料的司法管辖区分发。

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间接、全部或部份在或向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或日本或任何适用法律禁止分发或散播有关资料的司法管辖区提供、发放、发布或分发。本公告只供参考之用,并非旨在亦不应诠释为在美国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购买证券的要约或招揽要约。本文所指的证券不曾也不会根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份的法律进行登记,因此不得在美国境内进行要约或销售,但除依据《证券法》给予的豁免,或有关交易不必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并且符合所有适用的州法律外。将不会在美国境内进行该等证券的公开发售。

最新新聞稿
修订日期 :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