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的审慎监管措施

新闻稿

2012年09月14日

按揭贷款的审慎监管措施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星期五)就物业按揭贷款业务向银行发出指引,要求银行收紧涉及多于一个物业按揭贷款的审批标准及按揭贷款年期,以加强物业按揭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

凡是新申请住宅或工商业楼宇按揭贷款时,申请人已经拥有一个或以上未完全偿还按揭的物业,银行须根据以下三个要求处理:

第一:以「供款与入息比率」为基础而申请新的物业按揭贷款,申请人的供款与入息比率上限,由现时的五成下调一成至四成;同时,在利率压力测试下,申请人的供款与入息比率上限亦相应由现时的六成下调一成至五成。不过,若果申请人只是有一个物业未完全偿还按揭贷款,而新申请按揭贷款的物业是自用物业或是楼换楼,则可以不受新措施影响。

第二:若果申请人以「资产水平」为基础而申请新的物业按揭贷款,最高按揭成数上限从现时的四成下调一成至三成。

第三:若果按揭贷款申请人的主要收入并非源自香港,物业按揭贷款的最高按揭成数将从现时按照所适用的最高成数下调十个百分点,改为下调二十个百分点。

另外,不论申请人在新申请按揭贷款时,是否已经拥有一个或以上未完全偿还按揭的物业,所有新造按揭贷款的年期上限,设定为三十年。

以上措施即时生效。但是在9月14日或以前已签订临时买卖合约的借款申请可以不受影响。

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先生表示:「金管局在2011年6月推出第四轮收紧按揭措施之后,香港楼巿转趋淡静,但情况只维持了七个月。今年2月开始,楼巿开始升温,无论成交数量和价格,都有明显上升。美国联储局公布进行第三轮量化宽松政策,表示将会有更多资金透过美国银行体系流入新兴巿场。另外,因为欧洲央行宣布买债机制,令欧债危机有所缓和。在这个情况下,香港楼巿继续升温而对银行体系带来的风险亦再次增加。」

「 根据香港的经验,拥有多个物业贷款的人士的负债或杠杆比率较高,这类借款人在楼市和经济逆转时的坏账比率,会比单一物业的贷款明显为高。所以,金管局认为有需要要求银行进一步收紧这一类人士的按揭贷款准则,以减低风险。」

「另外,金管局亦注意到新造按揭贷款的平均年期最近有延长的趋势。这不但增加银行的信贷风险,亦会削弱借款人士承受利率风险的能力。尤其是,当利率一旦回复至较正常水平时,一些采用三、四十年贷款期的借款人将不可能以延长贷款期来减低供款额。因此,金管局决定要求银行把所有新造按揭贷款的年期设定上限。」

「楼市周期的演变会受很多内在和外来的因素影响,包括土地供应、息口的变化、市民收入的转变、欧美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发展。由于内外环境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金管局会继续密切留意市场发展,并且因应楼市周期的演变推出适当的措施,以保障银行体系的稳定。」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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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2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