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的审慎监管措施

新聞稿

2011年06月10日

按揭贷款的审慎监管措施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星期五)就物业按揭贷款业务向银行发出指引,要求银行采取下列措施加强物业按揭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

第一:所有价值1,000万至1,200万港元的住宅物业的最高按揭成数调低至5成。换而言之,去年11月推出的5成按揭成数上限将会适用于所有价值1,000万港元或以上的住宅物业。

第二:所有价值700万至1,000万港元住宅物业的最高按揭成数调低至6成,但贷款额不可超过500万港元 1

第三:所有价值在700万港元以下的住宅物业最高可以做7成按揭,但贷款额不可超过420万港元 2

第四:若果按揭贷款申请人的主要收入并非来自香港,贷款的最高按揭成数,不论物业的种类和价值,亦需按照所适用的标准下调至少1成。

第五:以按揭贷款申请人资产净值为依据所批出的按揭贷款,最高按揭成数由5成一律下调至4成。

以上措施即时生效。但是在六月十日或以前已签订临时买卖合约的借款申请可以不受影响。

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先生表示:「自从特区政府和金管局在去年十一月推出一系列措施后,香港楼市的发展颇为反覆。虽然今年三、四月楼市变得稍为淡静,但近期在政府卖地高价成交后,楼市又呈现升温的迹象。现时楼价不单止已经超越97年的高位,而利率风险亦远较97年为高。当年按揭利率一般都超过10厘,而现时按揭利率则只不过是一厘左右,但是这个超低和不正常的利息环境不可能长期维持下去。」

「金管局一直以来都要求银行以审慎和严谨的态度去管理信贷风险。随着香港房地产市场上升周期的持续,按揭贷款的风险亦因此而上升,所以银行须要不时提升按揭业务的风险管理。今次是金管局自2009年10月以来第四度推出的逆周期监管措施。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市场情况,在有需要时会推出适当措施,去保障银行体系的稳定。」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1年6月10日

 

1 此举是为免出现楼价略低于1,000万港元的物业的买家,可以借得的贷款金额高过楼价略超出1,000万港元的物业的买家。例如,购买价值900万港元物业的买家可借540万港元(900万港元x 60%),而购买价值1,050万港元物业的买家却只可借到525万港元(1,050万港元x 50%)。

2 此举是为免出现楼价略低于700万港元的物业的买家,可以借得的贷款金额高过楼价略超出700万港元的物业的买家。例如,购买价值650万港元物业的买家可借455万港元(650万港元x 70%),而购买价值750万港元物业的买家却只可借到450万港元(750万港元x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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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1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