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授银行牌照

新闻稿

2002年09月16日

建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授银行牌照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宣布,金融管理专员已根据《银行业条例》向建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华银行)授予银行牌照,并于2002年9月13日生效。

建华银行是一家在台湾注册成立的银行,自1998年起已设立本地代表办事处。建华银行是金管局放宽进入市场准则后首家获批银行牌照的海外注册银行。今年5月,行政会议通过金管局提出放宽部分进入银行业市场准则的建议,其中包括取消境外注册申请银行须有160亿美元资产的准则,代之以适用于本地注册申请机构的较低的资产负债表规模准则(现时为客户存款30亿港元及总资产40亿港元)。

根据2002年7月号的《银行家》杂志的资料显示,以第一级资本及总资产值计,建华银行的世界排名分别为第458及第438,在台湾则分别排名第20及第16。

继建华银行获发给银行牌照后,香港的持牌银行数目已增至135家。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冯惠芳  2878 8246 或
新闻组经理叶秀华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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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2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