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元货币面世

新闻稿

2001年11月01日

欧元货币面世

欧元纸币及硬币将于2002年1月1日面世,距今只有两个月。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藉此机会提醒公众人士有关12个欧元区国家* 的货币转为单一欧元货币的过渡安排。

这些欧元区国家将会由1月1日起采取即时措施,回收在市面流通的原有本国货币(原有欧洲货币),其后该等货币亦会于短期内不再获接受为支付工具。此外,相信全球其他地区亦很快会不再接受该等货币。

香港方面,由1月1日起,需要前往欧元区的人士应能与兑换其他外币的方式一样,从银行换取欧元纸币。然而,在任何情况下,欧元纸币最快都要到1月1日才可供兑换。

公众人士应向银行或兑换店查询有关原有欧洲货币或欧元的兑换交易的详情和涉及的费用。然而,在一般情况下:

  • 持有十二种原有欧洲货币的纸币的人士及不时会接受以这些货币付款的公司应考虑尽快把所持货币兑换为港元(或任何其他非原有欧洲货币),或存入银行帐户。同时,如无必要,上述人士或公司也应尽量避免再买入任何原有欧洲货币。
  • 虽然在新一年开始后一段指定期间内,银行可能仍然愿意兑换原有欧洲货币的纸币,但市民应预期有关的汇率或所收取的费用会反映该等纸币最终要运回欧洲兑换所引起的额外费用。
  • 前往欧元区国家的旅客由现在起应考虑在回程前于欧洲兑换所持的任何剩余的原有欧洲货币。
  • 与大部分外币的情况一样,银行不会兑换原有欧洲货币的硬币,亦不会备有任何欧元硬币。

公众人士若预期会使用欧元纸币,应留意欧元区有关当局在欧洲中央银行特设网站(www.euro.ecb.int)发布以协助公众辨认欧元纸币的资料,包括关于防伪特征的资料。

金管局总裁任志刚说:「由单一货币代替12种货币,当然会令前往欧元区的人士感到轻松一点。虽然金管局并没有正式参与欧元货币的发行,但我们支持欧洲中央银行及香港的金融界在确保货币顺利过渡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这12个欧元区国家为: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及西班牙。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冯惠芳      2878 8246 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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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1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