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利率规则》

新闻稿

2001年07月03日

撤销《利率规则》

撤销利率限制的最后阶段,即港元储蓄及往来户口不再受到利率限制的措施,已按照原定计划在今日(2001年7月3日)开始生效。自此所有各类存款(包括储蓄存款)的利率将会由市场竞争来决定。此外,往来户口不准计息的限制也会取消。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副总裁简达恒说:「撤销限制可使银行在厘定息率及产品革新方面具备自由及灵活性,这样将可以提高本港银行业的效率及市场竞争。」

金管局注意到为配合撤销利率限制的措施,不同银行在户口服务收费政策、最低结余要求及分级厘定利率方面都作出不同的回应。因此,客户在使用银行服务的渠道及支付的服务费用方面都可以有所选择。但由于可供选择的银行产品及服务变得更多元化,客户应多作比较,以拣选最适合自己的服务。

简达恒补充说,金管局将会密切注视撤销限制措施所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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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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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1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