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一九九七年三月五日)宣布,财政司已与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签订协议,出售香港印钞有限公司(香港印钞)三百八十二万五千股普通股。上述普通股占香港印钞已发行股本的15%,售价约为四千二百五十万港元。
香港印钞由香港政府经外汇基金全资拥有,该公司在大埔经营一家印钞厂。香港印钞由香港政府于一九九六年四月收购,其主要业务为印制港元钞票。
财政司曾荫权说:「我很高兴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能够以小股东身分参股香港印钞。由于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在印钞方面拥有专门知识,以及在中国的保安印刷业务方面享有独特地位,我相信香港印钞将会因这个新的业务关系而受惠。」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是中国人民银行的附属企业,负责人民币纸币的印制和硬币的铸造。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在印钞,包括钞票设计、制版和印刷等方面均具备全面的专门知识;该公司亦生产防伪纸张及印刷油墨。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目前有十五家印钞造币厂和一家技术开发研究所。
金管局总裁兼香港印钞董事局主席任志刚欢迎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参股香港印钞,他表示:「在这个高度专业化的行业里,香港印钞作为一家小规模的独立印钞厂,必须具备最佳的技术知识。印制港钞的业务相信会继续为香港印钞带来盈利;然而,除了专注于这项主要业务外,该公司也需要在香港内外开拓其他保安印刷业务的机会。我相信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参股香港印钞,成为该公司的业务伙伴,将会加强香港印钞开拓这方面的业务机会的能力。」
香港金融管理局
一九九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