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于5月26日通过修订《税务条例》,虽然未获得社会上广泛的注意,但对香港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具深远影响。有关修订在今日刊宪生效,我希望藉《汇思》讲解一下香港推动发展成为企业财资中心枢纽的前因后果。
金管局在数年前成立了专职小组,负责推广香港资产管理和财资中心两大产业。不少请我们「食柠檬」的企业,都不约而同地表示,考虑来港的最大障碍,竟然是税制,令我们感到意外。众所周知,香港奉行低税率及简单税制而闻名国际,为何反过来成为窒碍企业来港发展的元凶?
于是我们马上进行研究,并比较香港与其他主要地区的税制,发现原来香港在企业财资中心方面「输在起跑线」。未修订税务条例前,设在香港的企业财资中心向集团内的海外公司借入贷款,有关的利息支出不可在香港扣税(见注一)。然而,当企业财资中心向集团内的海外公司提供贷款,所得的利息收入则全数应课香港利得税。这种税务不对等的现象不利于企业财资中心在香港进行跨境资金调拨。
过去两年,金管局的同事花了不少心思和努力进行研究和游说工作,并接触超过200间跨国企业、内地企业、银行及财资业界人士等,向他们收集意见。金管局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税务局商讨,并得到财政司司长支持,在保障税基不受侵蚀的大前提下,催生了今次的税务条例修订。
今次修订主要是调整利息扣除规则,亦特别将合资格企业财资中心业务的利润的利得税率减半(见注二),算是一种税务优惠,公众或会问为何我们要「厚待」企业财资中心?这先要了解企业财资中心的工作是什么。
绝大部份跨国企业都会设立内部现金、外汇、投资管理中心,以中央集中形式去调配、拆借、管理集团内公司之间的资金,确保每分钱用得其所,从而减低企业集团成本、提高营运效率。表面看来,这仅是关乎一间公司的内部利益,为何我们要争取企业财资中心落户香港呢?
首先,企业财资中心对于银行、融资、风险管理、税务及法律顾问等服务有很大需求,为金融业、商界及专业服务界带来庞大的商机,好处显而易见。
此外,不少跨国企业都会将企业财资中心与自己的地区总部设在同一地点,吸引企业财资中心落户香港,其实同时为香港发展总部经济注入新动力。尤其是一些从事实业的企业,若来港设立企业财资中心及地区总部,意味可为香港引来「实钱」。有别于投机性的「热钱」,「实钱」的流动主要受企业实际业务带动,较不容易受一般市场波动影响而流走,所以对香港经济带来长远的实质效益。
内地企业设立企业财资中心仍处于起步阶段,香港一直是内地企业「走出去」的首选之地,相信在选择企业财资中心地点时亦然。同样,外资企业多以香港作为进军内地的「跳板」,今次修例大大增加跨国企业来港设立财资中心的吸引力。未来日子我们经已计划向跨国和内地企业加强推广这项新税务措施。
事实上,企业财资中心与我们快将推出的基建融资促进办公室(IFFO)同样具「跳板」的功能。企业若能借助这两块跳板,一方面透过IFFO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基建投融资,另一方面在香港建立企业财资中心管理和调拨资金,相信香港可以帮助跨国企业跳得更远,达至双赢。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国际金融中心之间竞争激烈,软实力更是较量的主战场,金管局一直努力提升香港金融基建和软实力,过去如是,未来亦会继续努力不懈。
香港金融管理局
总裁
陈德霖
2016年6月3日
注一:这是由于该海外公司的利息收入一般无须课缴香港利得税。
注二:《2016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主要是调整利息扣除规则,容许在符合指明条件的情况下,企业集团内部融资业务的相关利息支出在计算利得税时可获扣免。另外,合资格企业财资中心的指明财资业务的相关利润的利得税率获减一半,即是由现时的16.5%减至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