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

汇思

2008年03月20日

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

部分先进市场的金融机构在管理风险方面仍有完善的空间。

承接前几期观点文章有关先进市场目前面对的金融危机的成因,今期我会跟大家讨论另一个引致危机的因素,就是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方面一些未臻完善的地方。美国的经验反映金融机构在多个风险范畴上,无论是评估或管理都有不足之处。

第一个范畴是「市场风险」。昨日的经验通常可以作为明日的参考,但有时亦有例外。在良好的环境下,市场波动在低水平持续一段时间,往往会令市场人士误以为好景会一直维持下去。然而,事实可能却是天壤之别。结果,根据以往的市场波幅计算的风险参数,以及为支援承担市场风险而设计的风险管理工具(包括维持充足资本)便不足够,市场人士所蒙受的损失,远高于风险管理模型在最严峻的假设情况下计算出来的数字。

第二个范畴是「流动资金风险」。金融机构一般是透过借入短期资金(如接受存款、发行短期票据或从银行同业市场借款),来筹集持有年期长而收益高的资产所需的资金。由于这些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各有不同,因此金融机构应制定清晰的流动资金风险管理策略,以防范突然无法再从这些来源获得资金。尤其若这些年期长而收益高的资产市场的深度及流动性,都不足以让金融机构在有需要时,迅速按公平市价出售,它们就更需要有完善的流动资金风险管理策略。多个地区,包括香港,都有监管规定,订明接受存款机构须遵守的最低流动资金比率。金管局要求银行提交有关流动资金管理的政策及程序,以及其流动资金状况、现金流量及压力测试分析,好让银行本身及金管局都更清楚掌握银行所承担的流动资金风险。若金管局审阅银行所提交的资料后,认为某些环节需要特别关注,会要求银行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个范畴是「过度集中风险」。这种风险有两类:一是指金融机构的资产过度集中于某类金融工具,以致一旦有关金融工具的市场出现重大问题,金融机构的营运会大受影响;二是金融机构的持仓过于庞大,一旦机构遇上困难而需要平仓时,市场却无法全数吸纳。管理过度集中风险相当困难,尤其对场外交易市场的风险承担,因为有关的市场资料比在交易所买卖的金融工具少,连要确定所涉及的过度集中风险的程度也不容易。这亦是处于市场领导地位的机构所要面对的挑战。

第四个范畴是「信誉风险」。这种风险有多种不同的形式。以先进市场目前面对的情况而言,就是金融机构透过提供备用流动资金,支持营运失利或资金耗尽的结构性投资工具(SIV)及其他形式的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若提供支持的金融机构不履行其道义或合约责任,它们的信誉及市场地位所受的损害可能会难以弥补。因此即使资金紧绌,并知道从该等公司回购的相关资产并不值钱,它们也别无选择,仍要履行承诺,向这些公司提供备用流动资金。

第五个范畴是「再中介风险」。不完整的信贷风险转移(例如证券化及利用结构性投资公司等方法进行转移)的结果是有关机构要以高价将价值已大幅下降的资产重新纳入其资产负债表内。

第六个范畴是各种类型的「尾部风险」。发生机会率偏低的事件(即在风险管理模型内,事件发生分布图中位于末端的事件)一旦发生,可能会对如资本充足程度、流动资金状况及盈利等主要监管及业务参数造成重大影响。由于这些事件以往很少机会发生,因此机构一般较少留意有关风险。

第七个范畴是在市场受压期间,上述各项风险通常会互为影响,风险因而进一步加剧。

虽然金融机构有责任评估及管理与其业务相关的风险,但从最近的事件可见,部分海外地区的金融机构似乎未能有效履行这项责任。监管机构也应提供宏观及行业层面的分析工具及参考数据,以协助金融机构评估及管理风险。为维持金融稳定,监管机构也需要确保金融机构做好这项重要工作,才可继续获发牌照。由市场自行解决问题固然是最好的办法,但如有需要,监管机构也应果断地从监管层面提出补救方案。

任志刚
200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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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8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