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本港银行的资料披露水平

汇思

2006年09月07日

提高本港银行的资料披露水平

「银行业(披露)规则」将会提高银行资料披露水平,从而惠及银行,并有助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健及效率。

金管局于上星期发表「银行业(披露)规则」以进行法定谘询。顾名思义,这套规则是关于认可机构的资料披露,也是为实施《资本协定二》而在最近期推出(亦是最后)的一个实施政策组件。《资本协定二》的三项支柱具相辅相成的作用,其中第一及第二支柱分别所载的最低资本要求与监管检讨程序,与第三支柱所载的透过银行资料披露加强市场自律的规定互相配合。

透过提高银行资料披露水平来增加透明度,可鼓励市场自我监督,让妥善管理风险的银行得到奖励,管理风险有欠审慎的则受到惩罚,从而令监管机构的工作更具成效。此外,提高透明度可为银行带来实际得益,让它们更有效率地进入资本市场及接触更多不同的交易对手。最后,由于提高银行透明度,市场人士可识别不够稳健的银行,从而减少可能引发银行挤提的不明朗因素,并有助减少系统性问题,令整个金融体系受惠。换言之,提高透明度是达致更稳健及有效率的金融体系的主要条件。

有见及此,金管局一直致力制订鼓励银行提高资料披露水平的有关政策,其中包括按照《银行业条例》,银行须披露年度帐目,及符合足够的资料披露要求才可成为认可机构,金管局亦以《监管政策手册》章节形式发出多个法定的资料披露指引,详载认可机构就资产负债表、收益表及资本充足比率的资料披露要求。

为配合实施《资本协定二》,金管局认为有需要扩充上述的披露架构,以反映第三支柱建议的披露要求。第三支柱与第一支柱同样采取风险及原则为本的监管模式,都是将焦点放在认可机构对其业务风险的自我评估及管理上。披露要求的主要目的是让银行证明本身已具备稳健的风险管理制度,并能够识别及管理各种风险。

按照第三支柱的建议,「银行业(披露)规则」将会就认可机构财务资料的披露而引入的风险元素较目前为大。该套规则将会设立不同的资料披露程度,资料披露要求会视乎认可机构采用何种方法来计算资本充足要求而定,这些方法包括基本、标准或内部评级计算法。业务规模较小及运作较简单的认可机构可采用基本计算法,其须遵守的披露程度与现行《财务资料披露指引》接近;但采用内部评级计算法的认可机构,则需要大幅度提高资料披露程度,让市场人士可评估其内部风险评级制度是否稳健及具成效。换言之,采用后者的认可机构所要付出的部分「代价」,就是须向市场人士证明其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已达到基本的稳健水平。

金管局亦藉此机会更新其资料披露架构,以反映香港已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会计准则。其中,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要求的资料披露程度与旧有会计准则相比显著提高,而其他新订的会计准则亦导致了资产负债表及收益表的披露要求的修订。因此,即使并非实施《资本协定二》,现有的披露架构亦须作出修订,而新的会计准则是从管理层的角度出发,亦反映第三支柱重视风险的原则。此外,使用有关财务资料的人士,亦清楚表明希望掌握更多有关认可机构承受中国内地风险的资料,因此披露规则已加入有关条文。

披露规则与现行披露指引的另一重大分别,是前者将具附属法例的地位,因此须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不遵守披露规则会构成刑事罪行,故此认可机构应尽早评估是否需要提升系统,以确保合规。对认可机构来说,披露规则不应纯粹视作一套为遵守而遵守的条文,因为真正的挑战是在于它们如何以最具效率、贯彻及深入的方式,提供更多有关其风险及资本管理的资料以符合分析员、投资者及评级机构的要求。

虽然银行可能要多一点时间才充分体会增加资料披露的好处,但长远而言,遵守这些规则的得益将会多于付出的成本。除了上述有关加强监管机构的有效监管及促进银行体系稳定的整体得益外,增加披露资料的认可机构亦会直接受惠。若认可机构具备稳健的风险管理制度,资金成本将可降低,借贷条件亦可增强(包括享有较长贷款期及需要提供较少抵押品)。此外,遇到市场受压的时候,资料披露水平较高的认可机构会有更多机会循不同来源获取资本金。由于市场要求香港银行持有额外资金以应付不可预见的风险,增加透明度应有助认可机构证明它们能够识别及管理这些风险,从而更有效地运用资本金。

 

唐培新
银行政策部助理总裁

200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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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