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冲基金

汇思

2002年06月13日

对冲基金

1998年底至今,对冲基金的规模增长了近1倍,这些基金目前更扩展至以个人投资者为对象。这些基金是否快要饱和?

鉴于香港过去对对冲基金或高杠杆金融机构的经验,读者们当然明白金管局一直密切留意这些基金的最新发展。不过这并不容易,因为有关对冲基金的公开资料非常有限,而且对冲基金业务在全球各地都没有受到规管,所以亦缺乏有关的监管资料。此外,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素来以自由开放见称,金管局作为监管机构,当然不会利用旁门左道的方法来套取有关资料。不过,我们会与国际金融舞台上的各有关方面讨论,当中包括其他监管机构,它们亦与金管局一样,肩负维持货币与金融稳定及保障货币与金融体系健全的重任。我们亦会直接与管理对冲基金的机构对话,有时我们会以准客户的身分接触这些机构,与它们一起研究有没有其他投资策略可以用于管理外汇基金。这些机构大部分都很合作,至少在投资成果及策略方面,它们都提供了很多资料。也许它们认为与监管当局合作会有利,起码有助消除「对冲基金」早前给人的不良印象。

对于对冲基金,金管局是感到有点矛盾的。一方面,对冲基金一直欠缺透明度(同时监管机构之间对对冲基金披露资料的要求仍未有共识),因此我们无法定出一套有效的制度,能够在发现有任何会影响市场稳定的仓盘累积时进行监察,或评估及管理所引起的系统性风险。自由开放的金融市场,特别是那些中型及流动性高的金融市场因而会继续受到威胁。

另一方面,对冲基金业最近几年在全球各地迅速发展,势不可挡,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除了接纳之外,便别无选择。去年底由对冲基金管理的资金估计达到4,000至5,000亿美元,比1998年底几乎增加1倍。活跃的对冲基金的数目亦在这3年间,由大约2,500至3,000个,急升至约4,000至5,000个。最值得留意的是,根据现有的对冲基金表现指数,对冲基金的平均回报率似乎大为高于金融市场其他投资工具的回报率。

金管局会继续致力寻求进一步改革国际金融架构,以减轻中型开放式金融市场受到的威胁。金管局支持提高透明度及加强披露资料的要求,以及改进交易对手风险管理。同时,我们亦支持要有适度的规管,当中不单止是系统性风险,还要顾及保障投资者的问题。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最近采取了一项重要措施,透过颁布《对冲基金指引》,容许机构向公众发售对冲基金。这项措施实际上是将对冲基金由富裕及专业投资者的层面,扩展至个人投资者的层面。无论从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这个角度来看,抑或是让本港的个人投资者有更多选择的角度来看,金管局都支持这项措施。而且,指引更有助提高对冲基金的透明度,增加公众对对冲基金的认识。同时,指引的规定实际上将90年代间甚为活跃的狙击型环球宏观对冲基金排除在外,而事实上这些基金大部分已缩减规模甚或停止运作。

我相信打算投资于对冲基金的人士相当清楚,他们首先要了解以预期的回报计,他们要承担多少风险。不过让我也提一点意见。当你尝试多了解对冲基金时,你可能会遇到许多行内术语,例如是可换股债券套戥(convertible arbitrage)、倾向沽空(dedicated short bias)、市场时机风险套戥(event-driven risk arbitrage)、濒临破产公司证券(distressed securities)等。这些都是挺有意思的市场用语,我深感创制出这些用语的人的确独具匠心。然而,有一点大家必须留意,对冲基金主要是找出我们所谓的「市场反常现象」(market anomalies)(又是一个专门用语),例如当认为某项衍生工具的价格与其相关金融产品价格并不相符,对冲基金便利用这些反常现象来图利。它们的做法是在衍生工具及相关市场都进行买卖活动,相互对冲,打赌市场反常现象最终会消失。换言之,对冲基金的市场活动本身会令到某个市场的反常现象减轻甚或消失。(顺带一提,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理论上对冲基金应有助稳定金融市场,而非使市场不稳。)我一直都有一个问题,就是假如越来越多对冲基金从事这些市场活动,那么是否最终使市场不再出现反常现象,而随之连赚钱的机会亦消失?相信各位打算投资于对冲基金的人士也应该问清楚。毕竟,对冲基金业在最近几年迅速增长,业内竞争相当激烈,现已扩展至个人投资者层面。这会否反映对冲基金在某程度上已饱和?不过,目前全球环境反复不定,前景并不明朗,市场表现反常的情况总有可能会加剧。

 

任志刚

200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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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2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