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11月4日)宣布,金融管理专员根据《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条例》)向下述储值支付工具(SVF)发行人批给SVF牌照:
SVF持牌人 |
SVF |
牌照生效日期 |
三三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SVF0010 |
2016年11月4日 |
快易通有限公司 |
SVF0012 |
2016年11月4日 |
易票联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
SVF0011 |
2016年11月4日 |
侨达国际有限公司 |
SVF0007 |
2016年11月4日 |
Optal Asia Limited |
SVF0006 |
2016年11月4日 |
PayPal Hong Kong Limited |
SVF0008 |
2016年11月4日 |
通汇(香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SVF0013 |
2016年11月4日 |
UniCard Solution Limited |
SVF0009 |
2016年11月4日 |
最新的SVF持牌人名单载于金管局网站的SVF持牌人纪录册。
金管局高级助理总裁李志达先生表示:「连同今日批出的第二批SVF牌照,目前本地SVF市场共有13名SVF持牌人。我们乐见市场上有不同背景的公司提供各类SVF产品,使本港的零售支付更趋便利。金管局实施SVF监管制度,有助加强公众对使用有关产品与服务的信心,继而可推动本地零售支付业务的创新及发展。」
《条例》已于去年11月13日生效,设有1年过渡期让SVF发行人申领SVF牌照。根据《条例》,金管局获授权实施多用途SVF的强制性发牌制度,并履行相关的监管及执法职能。在该1年过渡期届满后(即由2016年11月13日起),除非获得豁免,否则任何人士在并未持有牌照的情况下发行或营运SVF,即属犯罪。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