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2010年9月份的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
9月份新取用按揭贷款额较8月份增加2.4%,至339亿港元。
认可机构新批出贷款减少21.6%,至316亿港元。一手及二手市场交易批出贷款分别减少16亿港元(-41.9%)及74亿港元(-25.9%),转按所批出的贷款则上升3亿港元(+4.3%)。新批出贷款的平均贷款额减少至228万港元(-3.4%),新批出贷款的平均合约期亦由8月份的275个月缩短至273个月。新批出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由61.4%下降至58.6%。新申请贷款的宗数减少26.2%,至17,459宗。
在9月份的新批按揭贷款中,约9%的贷款以最优惠利率作为定价参考,其中大部分贷款的利率定于2厘至低于2.25厘的水平。以香港银行同业拆息作为定价参考的新批按揭贷款所占比例,由8月份的89.5%,上升至9月份的90.5%。
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增加1.7%,至7,187亿港元。
9月份按揭贷款拖欠比率及经重组贷款比率分别在0.02%及0.04%的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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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0年11月1日
附件说明
- 是项调查所涵盖的认可机构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约占银行体系整体住宅按揭贷款的98%。
-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 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the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 经重组贷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经重组贷款总额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率。
- 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申报机构批出的贷款。
- 该月份新批出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申报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 过去12个月撇销的贷款(loans written off)占平均未偿还贷款的百分比的计算方法如下:在过去12个月期间内撇销的贷款总额占该段12个月的期间内平均未偿还贷款总额 [即(期初未偿还贷款结余+期末未偿还贷款结余)÷ 2] 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