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中国建设银行转让银行牌照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闻稿

2004年09月20日

批准中国建设银行转让银行牌照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星期一)宣布,已根据《银行业条例》批准中国建设银行转让银行牌照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17日分拆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转让批准亦于同日生效。

分拆安排完成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经营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包括香港分行),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则承继中国建设银行所有其他业务。银行牌照转让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安排,使其可以继续经营中国建设银行香港分行的原有业务。

由于是项批准只涉及现有银行牌照的转让,所以香港持牌银行数目维持不变,仍为13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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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组经理叶世炽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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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4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