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1季信用卡贷款调查结果

新闻稿

2006年05月16日

2006年第1季信用卡贷款调查结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二)公布2006年第1季的信用卡贷款调查结果。

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在2005年第4季增加14.6%后,在2006年第1季减少9.9%(67亿港元)。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减少,是因为以信用卡缴付薪俸税的效应消退,以及季内有约值7,700万港元的经重组信用卡应收帐款(占平均应收帐款的0.1%)被转至信用卡以外的贷款帐户。此外,信用卡帐户总数再上升1.2%。

转期金额(即客户利用信用卡借款所涉及的金额)连续第二季上升,由2005年12月底的246亿港元,增加至249亿港元。

信用卡撇帐额在2006年第1季增加至4.7亿港元,占平均应收帐款的0.72%;对上一季则为4.3亿港元,占平均应收帐款的0.68%。撇帐额增加,是因为季内(特别是3月份)的破产申请宗数上升。因此,2006年第1季「以年率计」 1 撇帐率由上一季的2.72%增加至2.89%。

尽管拖欠金额减少至2.48亿港元,由于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减少,因此拖欠比率仍然由2005年12月底的0.37%上升至0.40%。同样,即使经重组信用卡应收帐款由6,000万港元进一步减少至5,600万港元,拖欠及经重组合并比率仍然由2005年12月底的0.45%,增加至2006年3月底的0.50%。经重组信用卡应收帐款占应收帐款总额的比例维持在0.09%的水平。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资源中心联络主任黄庆锋 2878 1802 或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6年5月16日

1假设未来3季继续以这个比率撇帐。

附件

信用卡贷款调查

  2005年
第1季
2005年
第2季
2005年
第3季
2005年
第4季
2006年
第1季
期末帐户总数 ('000) 9,396 9,558 9,848 10,095 10,218
季度增减 (%) +1.3 +1.7 +3.0 +2.5 +1.2
年度增减 (%) +6.7 +7.0 +8.0 +8.8 +8.8
 
期末应收帐款总额(百万港元) 56,803 56,992 59,361 68,056 61,346
季度增减 (%) -4.1 +0.3 +4.2 +14.6 -9.9
年度增减 (%) +5.9 +6.1 +9.4 +14.9 +8.0
 
平均应收帐款总额(百万港元)1 (a) 58,029 56,897 58,176 63,709 64,701
 
拖欠帐款 > 90日(百万港元) 253 231 230 250 248
经重组信用卡应收帐款(百万港元) (b) 68 65 66 60 56
 
拖欠比率 (%) 0.45 0.40 0.39 0.37 0.40
经重组比率 (%) (c = b / a) 0.12 0.11 0.11 0.09 0.09
 
撇帐额(百万港元)2 (d) 461 465 429 433 468
撇帐比率 3
- 季度比率 (e = d / a) 0.80 0.82 0.74 0.68 0.72
- 以年率计季度比率 3.18 3.27 2.95 2.72 2.89
- 本年度截至该日止以年率计数字 3.18 3.19 3.05 2.81 2.89
 
转期帐款(百万港元) 24,767 24,330 24,168 24,576 24,857
转期比率 (%) 43.6 42.7 40.7 36.1 40.5

 

注:

  1. 期内平均数(计算方法为[期初数额+期末数额]/2)
  2. 期内流量
  3. 计算方法为期内流量占期内平均应收帐款的百分比

 

银行业信用卡贷款调查

新闻稿附注

  1. 调查涵盖从事信用卡业务的认可机构及一些认可机构的附属机构,并非与认可机构有关的发卡机构并不包括在内。
  2. 在调查中,信用卡应收帐款指应收个人信用卡持有人的信用卡帐款。
  3. 拖欠比率指逾期超过90日而在申报月份最后1日仍未偿还的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占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的比率。如果信用卡帐款在申报月份最后1日已逾期,便会被列为逾期(参考下文附注7)。拖欠比率可预早反映信用卡组合的质素。
  4. 撇帐额指在一段期间内从贷款帐册中撇除的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无论机构在何时将有关撇帐计入损益帐内,因为若机构的政策是预早在撇帐前提拨准备金,则计入损益帐的时间便会比实际撇帐时间早)。认可机构会采用不同的撇帐政策。一般来说,应收帐款若逾期超过180日,或应收帐款最终获偿还的机会不大(例如持卡人破产或不知所踪),便会予以撇帐。

    以年率计季度比率预早反映若现季度的撇帐比率在未来3季持续,业内将会出现的撇帐情况。本年度截至现在为止的比率反映由年初至现在为止的实际撇帐比率,并以年率计以便比较。
  5. 拖欠比率与撇帐比率互相补足。拖欠比率是关于在申报日期已逾期超过90日但尚未撇帐的信用卡应收帐款,因此是反映未来的撇帐情况的指标。撇帐比率则关于逾期还款情况相当严重(例如已逾期超过180日)而已在指定期间内予以撇销的应收帐款,以及因为被视为无法收回(例如因为借款人已申请破产)而逾期未满180日亦予以撇销的应收帐款。
  6. 经重组比率是指期末仍保留于信用卡组合内的经重组应收帐款,但并未列为拖欠帐款的总额占应收帐款总额的百份比。计算这个比率,是旨在提供有关信用卡应收帐款质素的补充资料。
  7. 转期帐款代表「借款」,是指在应收帐款总额中的款额,其中持卡人尚未全数清偿结单所示结欠余额,但至少已偿还认可机构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转期帐款不包括逾期帐款。帐户若在结单到期日仍未偿付最低还款额,便会被视作逾期帐户。
  8. 转期比率指转期帐款总额与信用卡应收帐款总额的百分比。应收帐款总额是根据月底数字计算,而转期帐款则根据于结单日期所记录的结欠余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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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11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