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在香港实施《资本协定二》的高级行政人员简报会

新闻稿

2006年02月20日

有关在香港实施《资本协定二》的高级行政人员简报会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一)就于香港实施《新巴塞尔资本充足标准》(《资本协定二》),为本地注册认可机构的140多名高级行政人员举行简报会。

简报会的目的,是让金管局扼要介绍《资本协定二》、阐明与现行制度的主要分别、重点说明经修订架构对银行业务的影响,以及听取本地银行业的意见。

金管局副总裁韦柏康在简报会上说:「在香港实施《资本协定二》的时间还有10个月,认可机构须确保能够在这段时间内作好准备。」他又说:「在金管局方面,制定政策的阶段已接近完成,现正进行制定规则的工作。」

在简报会的重点讨论部分,金管局银行政策部助理总裁唐培新指出,《资本协定二》的主要目的是推动认可机构制定更高的风险及资本管理标准,并增加资料披露,这远超过仅限于要求认可机构遵守最低资本充足比率的监管规定的层面。他又促请与会者特别留意实施《资本协定二》对认可机构的业务的影响,例如信贷风险、业务操作风险及资本管理、策略性规划及竞争形势等。

韦柏康在总结时指出,实施《资本协定二》不应只被视为遵守监管规定,因为其中还涉及多项重要的业务问题,并有助改进风险管理。实施《资本协定二》可提升认可机构的信誉及地位,以及有助巩固银行体系的稳定及有效运作。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经理冯惠芳  2878 8246 或
新闻组资源中心联络主任黄庆锋  2878 1802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6年2月20日

最新新闻稿
修订日期 : 2006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