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第五次发行零售债券

新闻稿

2003年11月24日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第五次发行零售债券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证券公司)今天(星期一)宣布,发行新一批零售债券,并将透过12家配售银行网络配售予投资者。

按揭证券公司于今天下午举行的签署仪式上与中国银行(香港)、交通银行、东亚银行、集友银行、星展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恒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港基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上海商业银行及永隆银行签订配售银行协议。按揭证券公司亦同时与汇丰银行签订一项总值达6亿港元的7年期债券的包销协议。

由按揭证券公司于2001年10月推出透过配售银行发债的机制,向一般投资者配售债券,证实非常有效。时至今日,按揭证券公司已发行61亿港元的零售债券予约15,000名投资者。于同期,有24家银行及公司,透过发行零售债券及零售存款证,集资超过370亿港元。

此批新发行债券将采取相同的发售机制(请参阅附件一的发债技术概要)。是次发行的债券具备以下特点,可为一般投资者带来更多好处:

(一)更多年期及回报选择为了向一般投资者在债券产品方面有更多选择,令产品组合多元化,及提高回报,新发行的债券分为4款。除提供2年期及3年期的定息债券及3年期可续期2年的债券外,按揭证券公司将首次推出7年期的零售债券(详情请参阅附件二)。

(二)投资金额灵活投资者可于每款发行的债券选择本金额可为最低的50,000港元或50,000港元以上以10,000港元整数倍数的款额,令到投资金额更具灵活性。

(三)覆盖广泛的配售银行网络为更有效地招揽一般投资者作出认购,12间配售银行已指定525间分行处理认购事项。此外,投资者也可透过多间配售银行提供的电话及/或网上银行设施,认购债券。

(四)完善的庄家制度安排12家配售银行已承诺于营业时间内为零售债券提供作实买入报价,直至债券到期。此举确保一般投资者可随时出售持有的债券。为协助配售银行提供卖出报价,相等于最初发行额30% 的额外债券将预留作第二市场开价之用。配售银行已承诺在储备债券售尽之前提供作实卖出报价及其后尽力继续提供卖出报价。

四款债券的票面息率举列如下:

年期

票面年息率
(每半年支付利息一次)

2年

1.75厘

3年

2.50厘

3年期可续期2年债券

3.25厘

7年

4.25厘

 

每名投资者可认购超过一款债券。每组债券的实际认购价,将参照发售章程注明的有关外汇基金债券厘定。

认购期由2003年11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时开始,至2003年12月2日(星期二)下午2时结束。 发行时间表载于附件三。 由于申请人必须在他们拟发出认购指示的任何一间配售银行设有银行帐户及投资帐户,因此申请人应尽早递交认购申请,为免挤拥请勿待至截止认购日期。认购款项在截止日期才从申请人的帐户扣除。

有意认购债券的投资者可向12间配售银行的指定分行(详情请参阅附件四)及按揭证券公司办事处索取发售章程。投资者亦可浏览按揭证券公司的网站(www.hkmc.com.hk)了解是次发行的详情。

按揭证券公司执行董事陈德霖先生表示:「按揭证券公司投放大量资源,向一般投资者推广其债务证券,务求达到扩大按揭证券公司的投资者基础、为普罗大众提供多元化及比较安全的投资选择,以及开拓香港的债券市场等多项目标。」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24日

 

附件 (MS Word, 14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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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