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中介人的質素

通告

2001年11月28日

保險中介人的質素

(翻譯本)

本局檔號:B1/15C

致:所有身為保險中介人的認可機構
行政總裁

敬啟者:

保險中介人的質素

保險業監督由2000年1月起已實施「保險中介人素質保證計劃」(保證計劃)。根據保證計劃,作為入職的其中一個要求,所有保險中介人都必須通過由職業訓練局專業進修中心舉辦的「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資格考試)。有關要求亦適用於業務代表及公司保險中介人中負責保險中介業務的有關員工。

謹促請貴機構留意資格考試要求的兩年過渡期將於2001年12月31日屆滿。保險業監督不會延長過渡期。就此而言,貴機構員工如須符合資格考試的要求但尚未達到,務請盡早報考有關考試。如有員工認為他們由於具備相關經驗或認可專業資格而可獲豁免遵守資格考試要求,應立即與有關登記當局確認。

本局亦要藉此機會強調只有合資格員工才可向客戶推廣保險產品。此外,貴機構亦應有足夠的系統及程序,確保該等員工遵守相關行業組織發出的操守守則,以及任何其他適用的監管規定。尤其最近銷售投資相連保險產品有所增長,這引起對有否適當披露產品資料的關注。在與客戶進行有關交易前,必須向客戶清楚解釋該等產品的特點,例如包括該等產品包含保險元素。

助理總裁(銀行業拓展)
李令翔

2001年11月28日

副本送:保險業監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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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1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