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风险转移

汇思

2008年03月06日

信贷风险转移

信贷风险转移可以是非常复杂的,投资者必须对所买进的金融产品有清晰了解。

金融创新是极其复杂的,在某程度上已发展市场现时面对的金融危机亦是由此而起。以「信贷风险转移」来形容金融创新也许有过分笼统之嫌,但亦可算是能恰当及概括地交代其含义。金融机构基于不同的原因(包括资本限制、流动资金需求及各地监管标准的差异等),乐于将持有资产所承担的风险,转移予较愿意或较有能力承担有关风险并赚取相关回报的人士。以银行提供按揭贷款为例,它们希望转移借款人可能无法偿还按揭贷款的风险。

一般来说,信贷风险转移是透过证券化来进行。风险高及流动性低的资产被转化为可买卖证券,然后由转让人(银行)出售予受让人(投资者)。有时可能需要进行某种形式的信贷风险转换或重整,使相关资产的风险水平与投资者的风险接受程度配合。其中一个方法是将性质相若但信贷评级与回报率相异的证券组合成不同「系列」,而不是仅推出由性质不同的相关资产支持的证券。信贷风险转移及信贷风险转换亦可透过信贷提升或信贷担保安排进行。

证券化本质上是一个简单的概念,就是透过建立「资产支持证券」(ABS)市场,将流动性低的资产转为流动性高,亦即可转让的资产。进行证券化后,发行人通常会在收费情况下继续提供相关资产的行政支援服务,例如向按揭借款人收取供款。此外,参与证券化的金融机构还会收取其他费用,例如交易费用、分销证券的费用、庄家费用,以及支付予为证券评级的信贷评级机构的费用。这些费用及来自买卖证券的收入提供额外诱因,吸引金融机构进行证券化。

然而,这个在概念上很简单的证券化过程有许多变化,而且近年更变得相当复杂。金融机构以各种不同的金融资产来组合成证券,或推出由同类资产或多种不同资产组成及支持的证券,形式层出不穷。其中一种常见的证券化方式,是发行不同系列证券来筹集资金以购入其他证券组合,例如资产支持证券及贷款。这些证券称为债务抵押证券(CDO)或贷款抵押证券(CLO),不同系列证券则按其获赔偿的「优先次序」分级,计有超级优先系列、优先系列、中层系列及股本系列。级别越低的系列,风险越高,由CDO或CLO的相关资产违约引起的亏损首先会由股本系列吸收,接着是中层系列,如此类推。被证券化的相关资产的信贷风险水平因此而被转换,以配合投资者不同的风险接受程度。信贷评级机构会对不同系列给予不同的信贷评级,以便利证券销售及投资者参考,而这些不同系列证券的回报率当然亦会不同。

另一种常见的证券化方式,涉及设立和资助结构性投资公司(SIV),从银行或市场买入长期及质素较低的资产(如按揭贷款、公司债券或CDO)。这些结构性投资公司用作买入上述资产的资金,来自发行短期商业票据或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它们还会发行收益证券(实际上即股本系列证券),这同样是首批要承担潜在亏损的证券。

信贷风险转换亦可透过为金融资产(如公司债券或贷款)购买违约风险保险的方式来进行。一般来说,有关保险是以一种常见的金融工具──信贷违约掉期合约进行交易。买家向卖家支付年度保费(保障金额的某个百分比──以基点计),而在合约期内,卖家则会在发生有关的信贷违约时支付保障金额。当然,卖方必须有能力履行承诺,承担有关的信贷风险,这种形式的信贷风险转移或信贷风险转换才会有意义。

我提及各种形式的风险转移都会令风险更有效地分散在投资者之间,但它们可以是非常复杂的,因此投资者必须对所买进的金融产品有清晰了解。金融创新亦会以不同形式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日后我会再找机会详细谈论。

任志刚
200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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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8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