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利率管制

汇思

2000年07月13日

撤销利率管制

撤销余下利率规则的计划现正进入最后阶段。第一部分措施已于上星期生效,撤销7日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管制。银行可以汲取这项措施的经验,为一年后全面撤销管制,银行业可能面对的新竞争环境作好准备。

自上星期初起,香港的持牌银行可自行厘定7日以下定期存款利率;这是香港撤销存款利率管制过程最后两个步骤之一。撤销香港银行公会委员会制定的《利率规则》,是回应消费者委员会在1994年提出的建议。整个过程由1995年开始,采取循序渐进的审慎方式,逐步撤销有关管制。

我们在决定推行最后阶段撤销利率规则的第一部分措施时,曾要求本港44家持牌银行就撤销7日以下利率管制对机构造成的影响进行自我评估。这44家银行占银行业内港元存款总额的94%,它们普遍认为撤销利率管制后,竞逐存款的情况会加剧,引致资金成本上涨、净息差收窄,保留和招徕顾客的成本亦会增加,令盈利受压。然而,由于余下受管制定期存款只占港元存款总额的小部分,所以银行普遍认为在2000年7月3日实施的第一部分撤销管制措施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不过,它们预期第二部分撤销储蓄和活期存款户口利率规则的措施将会带来较大影响。

尽管如此,银行普遍承认撤销利率管制,让银行有机会扩大受管制存款方面的市场占有率。中小型银行更认为这是它们与大型银行竞逐存款的机会;它们认为在没有管制的环境下,订价可以更灵活,并会有更多空间推出创新银行产品,以及有更多机会吸纳新客户。从整个行业的层面来看,银行相信撤销利率管制将会使银行业更有效率,并可增加市场进行整固的动力。

金管局作为银行业监管机构,对持牌银行就迎接最后阶段撤销利率管制措施所作的准备工夫感到满意。银行都充分理解竞争势将加剧,并正作好各种部署,迎接挑战。虽然第二部分,也是影响较为重大、涉及储蓄和活期存款户口的措施,最快要到2001年7月在经济与金融环境均保持平稳的情况下才会实施,但部分银行已开始研究新的业务策略,以及建立有关的资讯系统。银行也明白它们的业务风险状况极可能会出现转变,由于在开放的环境下存款会比较波动,所以流动资金风险会增加。同时,利率风险也会增加,原因是已撤销管制的存款利率相信会跟随银行同业拆息的走势,而不是跟随最优惠贷款利率。金管局会继续与银行衷诚合作,鼓励银行审慎管理风险,应付竞争更趋激烈的环境。

另一方面,有关是否需要存款保障计划,为存户提供安全网的研究仍然继续,我们所委任的顾问仍在进行有关工作。预期报告将于7月底编制完成,届时我们会详细研究报告内容,在政府内部先行讨论,并定出政府对这个课题的意见后,再于今年秋季左右进行公开谘询。

 

任志刚
200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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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0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