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2017年8月4日)宣布,金融管理專員根據《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條例》)指定由Visa、Mastercard、銀聯國際及美國運通營運,用於處理涉及香港參與者的支付交易的零售支付系統(「指定系統」) 。
此外,金融管理專員同時根據《條例》宣布,在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和其他適用的法定及監管規定的情況下,指定系統可從事以下活動:
(i) |
傳送支付訊息及相關數據以便利支付交易的處理; |
(ii) |
授權、結算及交收支付交易; |
(iii) |
提供支付解決方案以處理不同支付模式所產生的支付交易; |
(iv) |
透過該系統進行附屬或附帶於上述(i)至(iii)項的其他活動或服務;以及 |
(v) |
與支付相關的數據分析。 |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先生表示:「實施零售支付系統指定制度有助提升本地零售支付業界的營運水平,以及加強公眾對支付系統的信心,促進香港金融科技的發展。金管局會聯同相關的營運者確保指定系統安全及有效率地運作。」
根據《條例》賦予的權力,金融管理專員將四個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系統定為指定系統。就有關系統作出的指定及就其活動作出的宣布於今日(即2017年8月4日)生效。指定系統須遵從《條例》對它們的規定,並受金管局監察。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