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市场

汇思

2003年06月12日

自由市场

政府在市场应作多少程度及何种性质的参与,向来备受争议,但即使是最自由的市场有时也要有政府参与,才可有效运作。

奉行自由市场的哲学无疑已在本港公共行政中根深蒂固,但到底政府应作多少程度的参与,则长久以来仍在学术界及市场间争论不休。

自由市场是连中学经济课都有教的基本概念:若容许市场供求自由调节,由此定出的价格水平便可最有效地分配及运用有限的资源,并使社会获益最大。离校已久,我的经济学理论不免有点「生锈」,不知道以上是否形容自由市场优点的好方法。但无论如何,这个说法的基本论据是不难明白的。

上述理论简单得让人很容易接受,但它有许多假设其实很难实现,甚至会脱离现实,因此我们确实可以看到一些例子是自由市场未能使社会获得最大利益,以致政府有理由(有些人认为是藉词)参与。由政府参与建造人流及资金流所需的稳妥基建,相信没有多少人会反对。但说到政府要规管市场或作其他形式的干预,以确保公平竞争或保障无力自保的市场参与者,大家便意见纷纭得多。

每当政府有这类参与,利益团体便会进行政治游说,尽量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而罔顾其他市场参与者。市场一旦涉及政治,政府参与的理据便会引起更大争议,甚至会因游说者不惜工本大耍公关而被扭曲,使整体社会利益沦为次要考虑。

一套纯自由市场理论有很多假设,难以尽录。记得曾在此专栏谈到市场大幅波动的问题,即若供应方或需求方对价格讯息及供求的价格弹性的反应出现时间滞后,价格便可能会极度不稳定,造成很大的社会代价。此外,供应方或需求方所属的市场亦可能存在结构问题,造成不公平竞争或垄断。市场产品划一与否,以及市场资讯是否透明及准确,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还有市场规模及流动性是否足以防止市场价格过度调整,造成不稳。若牵涉到融资,即市场人士靠借贷来进行远超出本身财力的交易,这个问题便更需重视。要是涉及的是远期市场,情况更为复杂。理论上,远期交易可有助促进现货市场的稳定,但这样会涉及另一问题,就是买方或卖方能否持续经营以至最终能履行期货的承诺,这亦即是金融术语所指的「结算风险」。

上述种种问题均令人想到若任由市场自由运作,是否真的会令资源更有效地分配及运用,并创造社会最大的利益?由此令人再想到是否需要政府的参与,以及政府应作多少程度的参与或参与的性质等问题。我们希望政府参与的目的及形式可以向大众清楚解释,而不致被政治或只顾私利的人士扭曲。如果我们不愿轻易放弃自由市场的原则,那么不论是为了监管市场以确保公平竞争、为免市场遭到垄断、为了保障无力自保者,抑或纯粹履行供应者的职责,政府是有必要就参与市场提出合理解释的。

 

任志刚

200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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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 2003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