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新聞稿

2011年11月28日

2011年10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2011年10月份的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10月份新取用按揭貸款額較9月份減少16.8%,至115億港元。

10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較9月份減少14.6%,至125億港元。當中,涉及一手市場交易所批出的貸款減少14.1%,至22億港元;涉及二手市場交易所批出的貸款則減少16.5%,至82億港元。至於涉及轉按交易所批出的貸款則減少6.8%,至20億港元。此外,10月份新申請貸款較9月份減少28.3%,至6,613宗。數字反映整體住宅物業成交量的持續下降。

在10月份的新批按揭貸款中,以最優惠利率作為定價參考的新批按揭貸款所佔比例,由9月份的51.3%升至10月份的69.7%。其中,大部分定於2.25厘至低於2.5厘的水平。以香港銀行同業拆息作為定價參考的新批按揭貸款所佔比例,在10月份相應下降至28.1%,主要反映銀行調高以銀行同業拆息作為定價參考的按揭息率。

10月底的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較9月底增加0.2%,至8,011億港元。

10月份按揭貸款拖欠比率沒有變動,仍然為0.01%,經重組貸款比率則降至0.02%,這是自2001年9月金管局首次搜集這項數據以來的最低水平。

附件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1年11月28日

附件說明

  1. 是項調查所涵蓋的認可機構住宅按揭貸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約佔銀行體系整體住宅按揭貸款的98%。
  2.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 新批出貸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the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4.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5. 經重組貸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6. 第二按揭計劃(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的貸款。
  7. 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貸款平均合約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8. 過去12個月撇銷的貸款(loans written off)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12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12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 [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 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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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