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新聞稿

2011年01月24日

2010年12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2010年12月份的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12月份新申請貸款的宗數顯著減少37.5%,至14,416宗。於月內新批出的貸款按月減少23.0%,至289億港元。一手市場交易批出貸款減少14億港元(-41.2%),而二手市場及轉按交易所批出的貸款分別減少56億港元(-22.2%)及16億港元(-18.2%)。新申請貸款及新批出貸款的減少,反映了於2010年11月19日政府推出物業市場的措施及金管局就認可機構的物業相關貸款風險管理措施推出後的市場情況。

12月份新取用按揭貸款額較11月份增加11.3%,至310億港元。

在12月份的新批按揭貸款中,約9%以最優惠利率作為定價參考,其中大部分這些貸款的利率定於2厘至低於2.25厘的水平。以香港銀行同業拆息作為定價參考的新批按揭貸款所佔比例,由11月份的91.8%,下降至12月份的90.0%。

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增加1.2%,至7,403億港元。

12月份按揭貸款拖欠比率降至0.01%的紀錄低位,經重組貸款比率則沒有變動,仍為0.04%。

附件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1年1月24日

 

附件說明

  1. 是項調查所涵蓋的認可機構住宅按揭貸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約佔銀行體系整體住宅按揭貸款的98%。
  2.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 新批出貸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the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4.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5. 經重組貸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6. 第二按揭計劃(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的貸款。
  7. 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貸款平均合約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8. 過去12個月撇銷的貸款(loans written off)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12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12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 [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 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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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1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