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專員撤銷對匯業信貸有限公司的經理人的委任

新聞稿

2008年10月24日

金融管理專員撤銷對匯業信貸有限公司的經理人的委任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五)宣布,金融管理專員經諮詢財政司司長後,行使其在《銀行業條例》(「該條例」)第53F(1)條下的權力,撤銷對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的彭博倫(Paul Jeremy Brough) 先生作為匯業信貸有限公司(Delta Asia Credit Limited)的經理人的委任*。匯業信貸有限公司為根據該條例在香港獲認可的接受存款公司,亦為澳門匯業銀行(Banco Delta Asia S.A.R.L.)的附屬公司。是項經理人委任的撤銷於今日生效。

此外,金管局宣布,金融管理專員經諮詢財政司司長後,於今日行使其在該條例第22(1)條下的權力,提議撤銷匯業信貸有限公司的接受存款公司認可資格,原因是金融管理專員信納該公司的情況符合該條例附表8列明的若干撤銷認可的理由。根據該條例第132A條,匯業信貸有限公司可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上訴,反對金融管理專員提議撤銷其認可。在此期間,匯業信貸有限公司仍然為根據該條例獲認可的接受存款公司,但須遵守金融管理專員根據該條例第52(1)(A)條對其實施的若干限制,包括禁止該公司接受任何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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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8年10月24日

*註 彭博倫(Paul Jeremy Brough)先生自2005年9月16日起,根據該條例第52(1)(C)條獲委任為匯業信貸有限公司的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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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