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一九九六年年報

香港金融管理局

 

鑑於公眾對諮詢人及追討欠款的問題表示關注,因此守則內有關諮詢人的部分以及追討貸款的一章已於一九九六年八月先行發出。守則的全部草擬工作已於一九九六年底完成,守則草稿亦已於一九九七年一月發給業內公會及有關人士,以進行諮詢,預期可於一九九七年上半年落實守則內容及正式發布。

挑戰

 

市場風險

隨著金融市場邁向全球化,銀行會愈來愈容易受到來自世界各地最新的風險影響。國際衍生工具市場不斷發展對銀行構成的影響,是監管機構所面對的眾多挑戰之一。

金融管理局現正草擬市場風險政策文件,對本地機構引進新的資本規定。此外,亦正考慮在一九九七年底前對《銀行業條例》附表三作出必要修訂,使經修訂的資本制度具有法定效力。

金融管理局現正擬備「模式審查制度」,用以審查有意使用「模式」量度市場風險的機構的系統,同時亦正訪問部分機構,以了解它們所採用的系統。金融管理局將於一九九七年內進行正式的模式確認程序。在確認過程中,金融管理局需要確定機構所用「模式」無論在質量和數量的準則上,均符合巴塞爾委員會的規定。此外,金融管理局亦會考慮其他銀行業監管機構的現行做法,以及業內的最新發展。

與其他監管機構合作

鑑於銀行正受到來自世界各地最新的風險影響,因此監管機構有需要加強相互間在區域上和功能上的合作。金融管理局會繼續擴展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銀行業監管機構的雙邊合作關係,以達致上述目的。在適當情況下,金融管理局亦會嘗試建立正式的合作關係,例如是參與訊息交流協議等安排。金融管理局也積極參與國際和區域性的銀行監管組織,所扮演的角色亦愈來愈重要。目前,金融管理局是東亞太平洋地區中央銀行會議屬下的銀行業監管研究小組主席,亦曾參與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組成的工作小組,負責草擬一套《有效的銀行監管的主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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